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0-8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李伟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文旅行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对政策措施的建议》的第15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如何渡过难关,如何健康发展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文旅行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对政策措施的建议》,符合国家、省、州对贯彻落实文旅行业纾困帮扶若干政策措施和全力推进文旅行业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防风险工作的要求。近期中央、省、州均出台了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州级措施共包含9个方面50条,涉及经济发展方方面面,内容丰富,干货满满。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关于文旅行业纾困帮扶稳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稳住全州文旅市场主体,高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文旅行业纾困帮扶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梳理各类涉及文旅行业的政策措施,明确了政策措施宣传贯彻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全力打通政策措施落实的每个节点。
一、文旅行业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州文旅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旅游市场复苏,着力推进文旅项目建设、市场复苏、产品供给、文旅品牌打造等工作,旅游经济呈现恢复增长态势。
(一)文旅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2022年1-7月,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443.83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339.27亿元。接待增长原因一是春节黄金周等假日旅游拉动。二是旅游市场复苏加快,我州休闲度假产品、体验产品供给增加,为我州文化旅游市场复苏注入活力。
(二)文旅项目扎实推进。今年上半年红河州在库项目116个,总投资278.74亿元,其中:在建项目30个,计划投资107.98亿元,新开工项目57个,计划投资87.24亿元,完工项目29个,总投资83.52亿元,全州共完成文旅项目投资66.51亿元,同比下降18.6%。重点实施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建水县临安古城建设项目、红河东风韵小镇、融创中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红河撒玛坝哈尼梯田农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了弥勒源宿、喜来登、石屏豆腐小镇元颐居等6个高品质酒店。
二、文旅市场主体经营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省、州关于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文旅行业主体倍增计划和工作措施,切实优化行政审批,落实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度,积极推动文旅行业市场主体发展。
截至2022年7月,全州共有旅行社58家,星级酒店27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594 家。其中,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包括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402 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68 个、文艺表演团体 21 个、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1 个、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1 个、演出经纪机构 1 个。
三、当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为帮助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推动文旅行业稳步发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精神,主动作为,运用好各项纾困政策,与广大文旅企业携手并肩,共克时艰,努力提升“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形象。紧紧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10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2〕4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2〕39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等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普及,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地生根,精准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一)严格执行旅行社奖补措施。及时调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至100%,目前共为51家旅行社办理暂退质保金1049万元;指导申报旅行社奖补5家,全部进入全省旅行社拟纾困补助名单,获得共计130万的补助。
(二)积极申报景区各类补贴。按要求上报我州2022年拟执行政府指导价门票A级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名单4家,待省文旅厅文件下发后按规定执行景区门票减免补贴。2020年至2021年间,我局争取三批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疫情补助资金共计1368.367万元,其中A级景区门票补助741.537万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600万元、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26.83万元。
(三)加快文旅项目筹划包装。筹划包装总投资为1212.5亿元的40个“35102”文旅重点项目,其中:百亿以上大项目4个、50亿以上重点项目4个、20亿以上专精特新项目10个、10亿以上新项目22个,为全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并积极申报文旅项目奖补。
(四)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将元阳哈尼梯田、 建水古城 5A 级旅游景区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省州建设计划,多渠道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国家和地方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文旅项目建设。今年以来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8个,总投资214.23亿元,专债需求95.37亿元;申报项目前期经费项目11个,总投资262.66亿元,前期经费需求4680万元;2019至2021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项目共有8个合计金额7.7亿元获得债券资金支持。
(五)积极协调建立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配套服务长效机制。在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为支持文旅等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我局积极对接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等金融机构,搭建银企融资平台,推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策落实,征集文旅融资需求企业32家,收集融资需求资金27.964亿元,建立银企供需对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一是设立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由州财政局牵头,正在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制定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工作方案,引导产业投资基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赋能作用;二是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根据《红河州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州级财政将安排50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政府、银行风险共担机制,为抵(质)押物不足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积极履行代偿业务。2022年以来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22笔,新增担保业务金额20162.2万元,其中有2笔,金额共计2000万元的业务为对文旅企业(建水文庙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蒙自悦天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的杠杆与增信作用,有力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六)提供普惠性和差别化相结合的政策支持。根据《红河州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关于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积极配合州财政局积极梳理政策、整合信息,此政策适用对象为承租红河州内国有经营性房屋(以下简称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服务业是指《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确定的第三产业。小型企业是指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目前,红河州房租减免只针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其他涉及针对扩展减免及承租私人场所经营的企业暂无减免支持政策。
(七)缓缴旅游企业员工社保。积极配合州人社局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云南省就业局关于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缓缴失业保险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三方面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了政策扶持,一是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指定行业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缓缴失业保险费一年;二是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为1%(单位0.7%,个人0.3%);三是2022年12月31日前,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
四、近年来边境地区文化建设项目投入和建设情况
近年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国门文化建设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资金重点推进边境地区有关文化项目建设。
一是2019年以来河口县“国门文化形象”工程成功创建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先后得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持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使用具体已由河口县统筹安排)。
二是2020年争取中央补助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河口县自筹40万元建成河口县城市智慧书房,也是全州第一个城市智慧书房。
三是2021年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文化人才专项经费,边境三县共落实文化人才19人,支持专项经费38万元。
四是2022年落实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177.08万元,统筹安排实施边境三县国门文化小康村建设项目8个。其中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委会三坪坝小组补助资金25万元、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委会老卡街小组补助资金25万元、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委会补助资金20万元、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委会补助20万元;金平县金水河村委会隔界村补助23.08万元、金平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委会石板寨村补助24万元;绿春县平河镇车里村委会补助20万元、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委会补助20万元。
五是积极开展创建“国门文化小康村”示范点申报工作。2022年按照省文旅厅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国门文化”建设及边境地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情况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沿边13个乡镇文化站、49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并向省文旅厅推荐上报了4个村拟创建“国门文化小康村”示范点,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委会,金平县金水河村委会,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南溪镇龙堡村三坪坝小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抓实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动态更新省州文旅行业纾困政策,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文旅行业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得到政策帮扶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强与税务、人社、工会等职能部门对接合作,促进针对文旅行业减税降费、缓交保险等方面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云南人游云南”“红河人游红河”活动,自发消费文旅产品和服务。全面落实好文旅行业纾困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提振旅游市场复苏信心,确保市场主体不断壮大、项目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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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造更有吸引力产品。重点打造建水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弥勒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建水古城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提升全州17个4A 级旅游景区品质。着力提升产品吸引力和市场知名度,要改善景区设施,提升景区景观,挖掘景区文化,延伸景区产品产业链,着力开发景区旅游商品,增加购物设施,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形成旅游“二次”消费。
(三)打造更有引爆力业态。重点提升建水紫陶一条街、紫陶里业态、开远南正街、河口异域风情街品质业态,打造蒙自过桥米线、哈尼长街宴、哈尼梯田传统村落、滇南最美乡愁田园综合体,《梦幻临安》《花腰放歌》以及石屏、红河、元阳小庭院剧场演艺产品、泸西高原足球体育、个旧温泉康养、夜间经济、科技、创意等适应市场需求新业态;要着力实施石屏豆腐小镇元颐居、建水龙窑生态城、红河撒玛坝、泸西希尔顿惠庭、绿春文旅博览中心等5家高品质酒店和红河苏红村20家半山酒店建设,建设30家以上五星级民宿,满足游客消费需求,形成红河旅游新的消费点和增长极。
(四)培育更有竞争力旅游企业。在培育引进旅游企业上下功夫,改变红河旅游企业弱小散状况,通过培育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资方式,对接国内知名旅游企业入驻,通过制定奖补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扶持重点旅游企业等举措,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建议政府在政策、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到十四五末,争取培育10家年收入上亿元旅游企业。
感谢你们对红河州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