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0-2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5号建议的答复
普荣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元阳县脱贫攻坚期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缺口资金的建议》的第010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事关民生大计,是一项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政治任务,脱贫攻坚时期我们坚持“四个聚焦”,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本着对国家、省、州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举全州之力,强势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共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86万户,有效解决了约6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圆满完成红河州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并通过了国家和省级的第三方评估考核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6年至2022年4月,州财政局共下达元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3,187.5万元,根据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可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由于我州政府财力有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仅靠中央、省两级下达资金。为更好地解决缺口资金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二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快填补资金缺口: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争取资金支持。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协同协办单位加强与元阳县政府、财政局的协调联系,争取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在资金分配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二是全面梳理情况,推动项目支持。脱贫摘帽不是终点,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着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在推进新增危房改造的同时,全面梳理未补助农户情况,争取危房改造补助任务指标。
感谢您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跃,373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