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0-0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1号建议的答复
薛世福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建水县普雄乡七棵树村委会购置垃圾车的建议》的第004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红河州人民政府始终把农村生活垃圾体系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措施保障,制定印发了《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镇“两污”治理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健康发展。
对于薛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适时了解掌握乡镇“两污”治理项目储备、经费统筹、指标下达等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二是加强与州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加强与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三是加强与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在2022年年底前,力争协调解决普雄乡垃圾转运车1辆,配置公共垃圾收集设施若干,实现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红河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能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将得到有效提升。
感谢您对红河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跃,373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