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558-5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4号建议的答复
羊正波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蒙自市狼莽山健身步道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第001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我局已经对接州发改委,将蒙自市狼莽山健身步项目向省体育局、省发改委进行了申报,并已经纳入云南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根据目前反馈情况,2022年项目已经下达,红河州没有安排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接下来我们会及时协调州发改委,继续向省发改委、省体育局汇报对接,争取将蒙自市狼莽山健身步项目纳入2023年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给予支持,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建成。
感谢您对红河州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普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