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15-1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对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续办续复
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各委员:
关于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数字红河”建设的建议》的第226号提案,已转交我中心研究办理,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中心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十四五新基建专项规划编制、全州新基建项目调度等重点工作
州数据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各项会议精神,积极投身“数字红河”建设,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积极谋划全州新基建发展工作,全力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新基建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科学编制红河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中国”、“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为了积极主动推进“数字红河”建设,对标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了红河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在规划文本中强调统筹布局,打造“融入滇中、夯实滇南”的格局,以“全州一盘棋”的思路建设数字红河,推动“融入滇中”。目前完成了18个州级重点部门专题座谈,10个县市、4个园区实地调研,三次专题讨论会和两轮征求意见,文本已做五轮修订。目前重点对标省委现场会精神指示,正在对文本进行修订完善,并对应省级规划指标目标数最终商定州级指标数。
(二)加快完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的制定
在2020年编制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12月29日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实施方案需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求,在2021年1月7日印发通知补充填报《红河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点任务年度目标计划,汇总涉及方案重点任务的4个县市、15个州级部门、2家通信运营商以及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22项重点任务72项分解任务和2020年完成情况以及2021和2022年工作计划补充进入实施方案中,已上报政府常务会议题。
(三)加快推进“数字红河”工作
在2021年2月份筹备红河州“数字红河”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形成2021年“数字红河”重点项目清单52项,对全州数字红河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就2021年重点工作提出了围绕四条主线,积极拓展深化数字运用场景,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数字化的工作建议。在3月份结合会议要求开展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梳理工作,整理出数字政府7项、数字社会7项、数字城市4项、数字经济7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开展全州新基建项目调度、管理、推荐等工作
根据省数字经济局新基建项目调度工作要求,按月汇总红河州入选《云南省新基建项目表(2020-2022年)》中的61个项目进展情况。61个项目总投资达336.3亿元,州级项目12项,计划投资24亿;县市项目 39 项,计划投资71.5亿,三区项目6项,计划投资6.63 亿;企业项目4项,计划投资19.8亿。目前,有10项续建,新开工25项,总合计35项在建,2021年计划投资23亿,完成新增投资3.3亿元。
组织开展项目推荐工作。在1月份学习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在2月份组织44个项目报送云南省2021年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在3月份筛选新基建13个项目、产业发展5个项目,合计18个项目作为红河州新基建类重点项目向州发改委推荐;在6月份完成向省数字经济局推荐融合类项目32项。
(五)积极参与发展规划方面工作
配合州统计局完成了数字经济产值测算,以此为基础制定红河州“十四五”规划纲要24项主要指标,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指标,到2025年我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将达6.8%。
向省发展和改革委提交了“十四五”期间“数字云南”建设有关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关于出台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政策,支持财政、金融部门成立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等7条意见建议。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就数字经济统计工作对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结合正在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实际,对云南省“十四五”云上云行动计划与云南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意见。
(六)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我中心提出2021-2022年启动红河州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滇南大数据中心、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三个项目计划。均已列入红河州“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范畴,申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80万元。已获批红河州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红河州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改造两个项目各50万前期费预算。已经开展了一中心、一平台项目的技术方案征集工作,通过多次开展方案讨论会,逐步树立项目实施建设思路,正在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调研工作。
(七)项目技术审查工作
作为数字经济项目发改部门立项审批的前置程序,组织开展项目技术审查工作,已开展《红河州数字党务政务服务一体化项目》、《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审查。
二、加快推动红河州政务云建设
正在积极加快推进红河州政务云建设,已经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由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为公司签署的《红河州云计算服务合同》。
已经建成了红河州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此中心依托红河州移动公司机房建设,机房环境按照国家A级,国际T3+标准建设,共规划机柜112个,共有上架物理设备159台。云平台分为电子政务网区和互联网区两大区域,两者物理隔离,目前具备平台7080核心、20365GB内存计算能力、704TB存储能力。
自2020年6月1日完成建设以来,已向24家州级单位和3家县市级单位51个应用系统,共发放了321台业务主机。
结合政务云的建设,加快开展红河州政务大数据建设。2021年上半年,已完成共享交换平台8个系统搭建部署,其中红河州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红河州政府信息开放平台功能已开发完成;已完成四大基础库(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社会信用库)相关库表创建,已完成57个单位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梳理、712条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录入,57个单位的数据需求调研和梳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省级正式确定的新基建规划指标数字与涉及指标的部门最终确定州级十四五期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数字。细化项目、完成文稿修订形成送审稿报批,加快完成报批及专家评审,按州发改委关于专项规划报批时间节点完成报批印发。
(二)结合新基建专项规划,结合实际,开展任务分解,进一步完善《红河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三)继续完善项目技术审查流程,形成关于数字经济项目技术审查的文件报批“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规范项目审查工作。继续将《州级政府投资政务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整理完善并提交“数字红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继续做好新基建项目调度,逐步开展淘汰项目的替代和补充工作,强化新基建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开展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五)继续推动政务云建设工作,依托政务云加快推进红河州政务大数据建设。
感谢对我州新基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魏上典 1828731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