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10-495
- 发布机构: 红河银保监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银保监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陈晓军、解宝泉、陈志坚、王小军、杨璐莺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医疗商业保险事业助力红河州医疗发展的建议》第241号提案,已转交我分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银保监分局主要职责
我分局作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根据银保监会和云南银保监局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依照法律法规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自2020年4月23日,我分局正式履行对辖内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责以来,一直致力于引导辖内保险公司加大商业健康险产品供给,强化商业健康险宣传力度,在人民群众中大力普及商业健康险,提升公众正确的保险理念和疾病风险管理意识,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促使商业健康险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
二、医保基金相关情况
对于提案中提到的医保基金使用向三甲医院倾斜、造成不公以及医保基金相对不足等问题,经到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了解,2020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28亿元,支出52.38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03亿元、支出22.7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25亿元、支出29.6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均有结余,当期结余率分别为8.09%和10.80%。但因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时更倾向于选择医疗资源较好的医院,所以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占比较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占比均超过93%。医疗保障局履行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能,其职责包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红河州商业健康险发展情况
2020年,红河州健康险总体保费规模及赔付支出呈现“双增长”趋势,原保险保费收入99276.49万元,同比增长9.84%;赔付支出43181.93万元,同比增长10.39%。截至2021年6月末,全州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2039.59万元,同比下降1.06%;赔付支出24420.97万元,同比增长35.75%。
(一)产品数量和风险保障功能日益丰富和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主要包含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保险、护理保险等四大类险种。当前,我州保险公司在售的商业健康险产品共745款,其中包含疾病保险产品276款、医疗保险产品454款、失能保险产品11款、护理保险4款。商业健康险市场主要集中在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两大类险种,产品数量和保费收入占比均在98%以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报销超出医保报销部分的费用和不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物费用;商业疾病险可以减少因病导致的收入损失和家庭经济压力。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大部分健康险产品保障范围和功能日趋完善,如某保险公司在重疾新规实施后推出的首款重疾险,包含120种重疾+60种特定疾病+6种前症疾病,在疾病的“前、轻、重”病程全周期提供贴心守护;而商业医疗险则普遍对百余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不设免赔额,责任内100%赔付,并有住院垫付服务等。此外,为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客户体验感,许多商业健康险产品已经推出了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医疗协助增值服务,为投保人的健康管理和患病时的就医体验提供了良好、专业的帮助。
(二)大力宣传和普及健康保险知识。我分局一是积极引导辖内保险业机构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保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建立有效的长效宣传机制。各保险公司2020年全年通过LED屏滚动宣传、进单位进企业开展宣传、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宣传等方式开展了商业健康险的宣传推广2400余次。二是结合“3·15”“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时点组织辖内保险公司开展相关宣教活动。如2021年“3·15”期间我分局组织辖内银行保险业机构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各保险公司积极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圈、进集市等开展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产品服务宣传,宣传采取了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资料、播放宣传短片、微博、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共开展了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活动数136场次,参与宣传网点178个,网点宣传电子屏投放数104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44万份,发布线上原创宣教信息74条,宣传活动触及消费者7.79万人次。
下一步,我分局将持续加大商业健康险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保险知识和健康险产品的普及;积极督促保险机构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创新开发专属产品,主动对接养老、家政、托幼等社区家庭服务;推动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大病保险运行效果,鼓励有序发展城市定制型补充医疗,更好地服务广大民众。
感谢你们对我州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情况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