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005-1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杨永吉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辖城市城区及周边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对此件提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具体承办科室按照方案确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开展办理工作。

  近年来,红河州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提高水泥散装率和工程质量为目标,积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引导作用,预拌混凝土行业保持健康发展,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与政协委员对我州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预拌混凝土作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建筑材料,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是建材和建筑业实施绿色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红河州城市城区及周边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对建议作了认真研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依法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2014年,为了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省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我州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提供了法律遵循。同时,也把云南省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条例》实施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对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认知度。从2014年到2020年,连续6年,州、县按照省关于宣传《条例》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每年的宣传主题,结合我州实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对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而支持预拌混凝土产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促进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混凝土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建筑材料,贯穿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因此,《条例》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要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预拌砂浆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文件中列明预拌混凝土的等级数量,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中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进行监理。根据我们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抽查的建设项目都按照规定在设计、施工、招标中使用预拌混凝土。同时,我们还委托墙材协会对个旧、开远、弥勒、蒙自等辖区内一些建筑企业进行调查,受调查的企业都反映,他们的建设工程项目,目前全都使用预拌混凝土。

  三、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行业,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提供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州预拌混凝土行业在政府引导下保持稳步发展的好势头,行业发展持续平稳,为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目前,全州备案投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已达40多家,分布13县市,设计总产能1500多万立方,每年预拌混凝土产量在700万方左右,产值在14亿元左右,覆盖了全州90%以上的工程项目。当前,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适度竞争、效益可期的良好发展格局,这也为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提供必要保障。“十四五”期间,我州将着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广新型绿色建材,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推动建筑工业化为发展目标,围绕“绿色环保建材—标准化建筑构件/部件—施工装配”产业链,依托蒙自、弥勒、红河和建水等地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石膏、大理石、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鼓励红河州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四、加强部门协调,合力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加强我州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2019年,州工信局和州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强化我州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我们又把预拌混凝土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之中,进一步促进我州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经营向规范、诚信、绿色、健康发展之路迈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使用混凝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城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改善城市及周边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提振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发展信心。

  感谢你对我州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你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10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