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50-9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陶丽萍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第19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0年,国家文物局、民政部等七部委颁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 “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2013年,出台了《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资金扶持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博物馆条例》公布施行,明确要求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在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政策措施支持下,推动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目前,全国博物馆总数已达到5136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689家,非国有博物馆1447家。云南省博物馆总数达140家,其中已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24家。红河州非国有博物馆2家,这与快速发展起来的众多的外地非国有博物馆相比,红河州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非国有博物馆的馆舍与经费保障、免费开放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性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红河州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
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州文化和旅游局在进行蒙自市清韵紫陶博物馆等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试点基础上,认真研究、吸纳外地经验,组织草拟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发展的意见》,采纳了你们提出的政府提供合适的土地或馆舍作为扶持,帮助非国有博物馆解决馆舍问题、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帮助非国有博物馆完善相关配套建设、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促进非国有博物馆的长足发展、对传承和弘扬我州特色文化的展览给予鼓励性补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4章13条17项。目前已完成征求全州13个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州博物馆、州文物管理所意见,待省级出台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政策措施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实施,促进我州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