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39-2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
赵为兵、陈晓军、杨艳梅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红河州中医药学会的建议》的第209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搭建红河州中医药学会的平台,对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工作、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州内中医药学术交流、强化州内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健康红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按照《红河州全州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红河州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红组通〔2016〕8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的通知》(红组通〔2017〕18号)等文件规定,红河州中医药学会性质为社会团体组织,应当严格遵照《红河州全州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要求,结合红河州实际,建议由个旧市和蒙自市中医药学会在年内共同筹建红河州中医药学会。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许素,联系电话:373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