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36-8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侯涛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红河州职教园区周边交通设施的建议》第6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具体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成了困扰群众出行的主要问题,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也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由于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非法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较为普遍,致使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全面掌握情况,我局交管部门认真组织对职教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采取针对措施逐项解决问题。
二、做好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开展护学行动
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对各学校周边上下学交通密集时段以及接送学生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地点进行科学研判,重点安排警力进行定时定点管理,及时进行交通疏导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同时协同学校设置护栏,引导社会车辆绕行,全力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三、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非机动车停车位
一是抓好校园周边公路标准化建设,努力为广大群众和师生平安出行出谋献策。二是加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于2021年6月5日,完成对教职园区周边信号灯、安全标识和交通安全线、警示牌的设置,并对共享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重新优化。三是于6月11日,完成学校校门区域等候区设置,规范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等候与停放地点。学生上、下车后立即直行驶离,不得在学校周边道路调头,并建议相关部门借鉴其他城区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学校门前建立“港湾式”停车场,以便最大限度地增加路面临时停车泊位。
四、加强疏导,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重点管理。根据教职园区实际情况,在上、下学高峰期,安排警力定点管理,专门负责学校门前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学生后第一时间离开,及时缓解校园及周边因人多、车多引发的交通拥堵和秩序混乱现象,使校园聚集车辆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地得到疏导,防止车辆越积越多。二是巡逻疏导。重点加大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道路、学生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出现接送车超员、道路交通拥堵等现象。三是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超员超速、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形成严管态势,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用实际行动来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畅通、有序。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继续利用开学契机,精心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讲座、设置交通安全展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师生平安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树立安全出行理念。向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或编发短信,动员家长配合交警部门和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自觉遵守校门口交通规则,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倡让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接送学生车辆给交通高峰期带来的压力。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从优化红绿灯配时方案、联合各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建议学校试点启用错时上下学和分区域接送学生等方面,持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上下学校园及周边道路拥堵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