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09-4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体育中考监考方式的建议》的第5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新体育中考的出台背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学校体育工作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作为全国青少年足球、篮球、网球改革实验区、“体教融合”实验区、在全国率先实施体育中考改革,力求充分发挥考试的引领作用,着力解决云南学校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而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新体育中考的八个特色亮点
一是分值提高,总分由原来的50分提升至与语数外同等地位的100分;二是次数增多,由原来的三年一考改为三年每学期一考(共六次);三是方式灵活,由原来的定时集中考试改为不限次数,提前预约,取最好成绩的方式;四是评价多元,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改为过程性+终结性相结合,三年成绩累加;五是内容丰富,由原来只考查体能和技能的单一形式,变为基础体能测试+专项技能测试+体质健康测试+竞赛加分的3+1式综合性考查;六是注重公平,身高、体重、视力等指标采用学生自身纵向对比赋分,减少个体差异影响,考试更公平;七是鼓励竞赛,将学生竞赛名次折算成中考成绩,引导学生合理参加体育比赛,促进学生学会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八是责任明确,校长是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负责人,学校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具体组织考试,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查。
三、考试的组织
考试由各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部署,以学校为单位按《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时间安排表》组织实施,考试设主考、副主考负责考场安排布置和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根据考试实际分别各设3名以上学生监督员、记录员,负责考试现场监督、记录考试成绩。学生考试成绩经主考、副主考、监督员、记录员和学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学生竞赛加分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初审报学校审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该项目考试成绩按“0”分计,参与作弊的学生记录员、监督员该学期考试成绩按“0”分计,参与作弊的教师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学生每学期成绩统一录入“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管理平台”(尚在建设中)。
四、关于全程监控摄像以及引入电子设备辅助监考的建议
云南省教育厅出台的体育考试方案中未对监控摄像做硬性要求,但是州教育体育局在州、县级考试方案培训中、中考文件中均已要求各学校在考试过程中,尽可能全程录像,条件不具备的也要对易产生争议的项目进行录像,存档备查。鼓励县市多方措筹资金,以购买智能化考试器材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智能化、无纸化考试,提高考试的精准性、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杜绝人为修改考试结果及作弊的可能性。据调研,目前我州开远市正在探索推行的无纸化智能体育中考,州教育体育局会全力支持,并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州推广。
五、关于加强民主监督的建议
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考试的民主监督工作,要求各县市均要成立考试监审仲裁小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监督、纪律审查、纠纷及举报的处理和仲裁工作。人员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如有举报,及时处理,如发现作弊等违纪行为,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纪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从速处理。
要求各学校考试结束后,学生考试成绩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县市教体局。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在相应网站平台或其他渠道对成绩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布通告,成绩生效,并督促学校做好成绩的登记及存档。公示内容应包含举报渠道、举报电话、邮箱等内容;公示过程的照片、网络截屏等材料要与成绩一起存档备案。待考试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后,及时将成绩录入系统。
在后续的考试中,州教育体育局也将进一步加强考试全过程的民主监督,督促各县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为全州学生提供一个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季洪,联系电话:1898766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