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903-5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于涛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游学活动的建议》的第4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精神,2019年3月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在云南省创新开展了中小学生集中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全州13县市小学高段、初中、高中各一年级10%的学生,采取研学旅行的方式,分期分批整年级、整班级到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集中综合实践活动,每年活动计划1.5万人,每次活动为期5天,共40个课时,形成红河州常态化实践育人机制。近两年来,共开展研学实践活动53期,参与学生28038人,参与学校117所。通过研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实践的深度融合,发展素质教育,培养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师生和家长对活动满意度评价均在96%以上,取得了较好的育人效果和社会反响,红河州实践育人工作走在了云南省前列。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规范管理的研学工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1年4月,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教体发〔2021〕27号)。以此统筹协调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规划建设,规范研学基地的申报认定和管理,推动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实践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研学的组织管理要求,学校要制定本校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年度计划,实现研学实践活动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有效衔接。各中小学每年要统筹组织中学生、小学高段年级学生开展校外研学实践活动一至二次,时间安排上可以整合劳动周、社会实践周,每次研学2-7天。在研学实践活动人员、内容形式、时间、安全等方面切实予以保证。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杨黎,联系电话:1898766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