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22-17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39号建议的答复
王国永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力度的建议》第023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异龙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也是红河州最大的天然湖泊,是石屏县人民的“母亲湖”,也是红河州一张靓丽“名片”。你们提出的“建议红河州人民政府把‘异龙湖保护治理’与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结合起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在保障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的建议非常好,符合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开展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改善全州城乡人居环境、打造“三张牌示范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是我局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一直以来都将此项工作与当前的林草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扎实稳步推进。
一、抓牢生态修复
“十三五”期间,林草系统加大异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5年累计投资1.71亿元,实施异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6.27万亩,2020年,异龙湖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54.62%。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目前争取到“十四五”国家生态修复项目首批资金6504万元,面积8.19万亩。其中,防护林工程资金3000万元,面积6万亩,退耕还林资金3504万元,面积2.19万亩,目前项目正在抓紧实施,防护林工程项目计划8月底完成。
二、抓严资源管护
一是制度管护。以森林督查、打击种茶毁林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异龙湖流域森林资源的日常管护,统筹协调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自然湿地的监管。二是人防管护。聘请40名护林员,对异龙湖流域森林资源有效管护。三是技防管护。在异龙湖面山安装视频监控,实现90%林区实现视频监控和信息共享。
三、抓实湿地保护与修复
异龙湖自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投入建设资金超过10亿元,开展了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丰富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为目的,通过水资源保护、水质保护工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使湿地水环境、生物多样性得到较好保护和改善的湿地保护工程;开展了以湿地生态恢复、水环境恢复、退耕退塘还湿、栖息地恢复、植被恢复等工程,有效保护天然湿地资源,使湿地生物群落能够在近自然的状态下演替和发展,促进关键物种数量增长,弥补缺失的食物链等关键环节,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最终达到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与可持续状态的湿地恢复工程;为了推进异龙湖湿地公园建设和发挥湿地公园作为管理的示范性作用,在园区内开展本底资源调查和资源监测工作,设定生态监测样地和鸟类观测点,并配备基本的观测仪器,通过多次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例行水质、气象监测,掌握湿地生态系统、水质、气象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提供动态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分析变化的原因、提出异龙湖湿地公园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对策与建议,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对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提供依据,开展了科研监测工程。
四、抓好宣传教育
近年来,林草系统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切实加强异龙湖湿地保护重大意义的宣传,开展了以标牌体系建设、湿地宣教图册、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教措施,使异龙湖湿地公园保护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提高了社会对湿地保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了爱湿地、保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保护湿地的自觉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要求,发挥林草系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实现绿水青山赋能转化金山银山。一是运用全面推行林长制、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森林督察、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异龙湖流域森林资源保护。二是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修改完善后的《红河州异龙湖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异龙湖国家湿地资源保护。三是全面加快异龙湖流域生态修复在建项目进度,确保6504万元8.19万亩国家生态修复项目年内完成实施。四是按照异龙湖“一湖一策三年行动方案”规划,实施北岸面山示范林种植0.3万亩,投资4500万元,全面加大异龙湖环湖面山修复力度。五是坚持绿水青山赋能转化金山银山理念,创新林草服务“三个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在守住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充分用好湿地公园各个功能分区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保障保护治理项目要素支撑,使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成为红河文旅振兴发展的重要载体、绿色产业发展的强力支撑,为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蓄势赋能。
感谢你们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0873-374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