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21-1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1号建议的答复
陈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蝴蝶谷小镇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的建议》第01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高资质的林业类专家做蝴蝶谷小镇保护规划设计的建议
由于近年来人口增加,毁林开荒时有发生,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蝴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逐渐减小,许多珍贵稀有的蝴蝶种类面临灭绝的境地。因此,建立蝴蝶自然景观生态保护小区是有必要的。经过实地调研,我局发现,目前,金平马鞍底蝴蝶谷的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县人民政府对马鞍底蝴蝶谷的保护与开发缺乏科学的定位。保护工作要建立哪一级的保护区?保护面积多大?保护对象和物种是什么?开发要建立哪一级的旅游风景区等都不明确。
二是2010年1月中旬至2月初,金平县人民政府委托云南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组织相关专家对马鞍底的资源状况进行了短期初步调查,形成了《金平县马鞍底乡中华蝴蝶谷本底资源第一期调查报告》,但是由于调查时间极为短暂,获得的调查资料极为有限,仍然存在着蝶类资源本底、寄主植物和食物源不清的问题。目前,从红河河谷到马鞍底乡的有限范围内已捕捉、拍摄到的蝶类实际为11科260种,而400余种蝴蝶仅为当时专家的猜想。
三是金平县人民政府与云南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签订了编制保护及开发规划协议,由云南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请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蝴蝶谷(云南金平马鞍底)保护与旅游开发规划》(以下简称《开发规划》)。由于对马鞍底本底资源不清,导致规划编制存在保护对象不清、保护范围不清、保护措施不清、编制单位没有相关资质等问题。因此,该《开发规划》只有开发,没有保护,不利于对马鞍底蝴蝶谷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林草部门主要针对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红河州林草局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蝴蝶谷小镇保护规划工作,同时指导县林草局和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做好相应的支持和配合。鉴于目前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认为在开展规划设计前应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科学定位马鞍底蝴蝶谷的保护与开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政府的定位开展工作。二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聘请科研调查单位和有关专家,开展马鞍底蝴蝶谷综合科学考察,进一步摸清马鞍底蝴蝶谷的生物资源情况,为马鞍底是不是“中华蝴蝶谷”提供科学依据,也为编制马鞍底蝴蝶谷资源保护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三是根据《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金平县人民政府应在开展资源本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行的、合理的规划措施与方案,编制切实可行的《蝴蝶谷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在规划保护区域设立相应级别的界桩和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宣传等工作
此项工作应在编制《蝴蝶谷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一并写进实施方案批复实施。
感谢你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莫明忠,联系电话:1352984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