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9-4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7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琼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金平县勐桥乡瓦窑新村防洪堤护岸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第018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金平县勐桥乡瓦窑新村防洪堤护岸工程即为金平县政府以金政复〔2019〕61号文批准立项的勐桥乡瓦窑安置点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2020年4月完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了瓦窑新村安置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安全。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7月16日印发了《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纳入专项资金办理的通知》,已将本建议纳入专项资金办理范围,安排专项资金32万元。另经州水利局领导多方汇报协调,筹集资金18万元用于补助瓦窑河堤防水毁修复。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水利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