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8-1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8号建议的答复
朱志发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返贫致贫风险防控资金投入的建议》第0098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及时组织人员,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作了专题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不懈怠、政策不断档、责任不缺位,切实形成抓巩固、保衔接、促振兴的良好开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工作基础。一是持续健全机制。印发《红河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配套印发动态监测、部门联动、兜底救助等文件,形成“1+N”政策支持体系。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连续性。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到今年6月底,全州投入中央、省、州、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85亿元、省级资金4.60亿元、州级资金2.69亿元(比2020年增加0.17亿元)。7个摘帽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34亿元。根据系统数据显示,全州年度计划安排帮扶项目1736个,预算总投资27.93亿元,其中,产业帮扶项目871个,资金16亿元,占比57%;目前已安排资金19.86亿元,支出4.50亿元,支出率23%。其中,州级下达红河县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9亿元、省级资金0.47亿元、州级资金0.26亿元。三是接续尽锐出战。强化联席调度,倒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连续性。6月10日,全州各级乡村振兴机构正式挂牌成立,确保军心不散、业务不乱、工作不断。四是持续坚守底线抓监测帮扶。印发《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返贫风险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完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明确“发现—核查—公示—帮扶—销号—回访”6个关键环节。重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通过推广金平县“十户联防”等经验模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开展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因户分析研判,分类归口落实帮扶措施。特别是央视播出陕西洛南县饮水安全问题后,及时组织6个工作组对13县市进行全覆盖抽查,坚决真查实改。五是全面铺开抓实集中排查。印发《关于在全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大排查的通知》,明确集中大排查的对象、范围、程序和内容等,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做好防范预案、落实帮扶措施,相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截至8月16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显示,全州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25904户109800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5349户107779人,未消除风险555户2021人。今年以来形成《动态监测月报》7期,累计新增监测对象232户936人,已消除风险10户57人,未消除风险222户878人。各县市累计使用防止返贫监测资金395.46万元,帮扶589户1904人。2021年来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4亿元,累计救助14864人次。
自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云南省在全省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23个县(市、区)实行“四到县”机制,即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4个方面全部下放县级,按照权责匹配、规范运行、分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明确减贫任务,全盘推进该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州级层面未设立防返贫风险防控资金。
感谢你们对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