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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7-4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56号建议的答复

李元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元阳县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的建议》第015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处室汇报请示,咨询了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申报事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脱贫县实际,省乡村振兴局在《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编制中,确定了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基础较差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边疆县中,确定了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和元阳县列入国家重点帮扶县,屏边县列入省级重点帮扶县。州级层面也参照省局规划,在《红河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将元阳县列入国家重点帮扶县之一。但截至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尚未以正式文件明确重点帮扶县名单,也尚未明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工程,是国家、省级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切实需要,也是深度贫困脱贫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地区实现乡村振兴机制体制、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加大脱贫地区帮扶力度,提升整体发展水平的战略考虑。

  州级将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抓实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抓实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党中央决定,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政策连续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为切实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州乡村振兴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组建小分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返贫风险的通知》等文件,组建若干支小分队(每支小分队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分县市按月就农村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多次组织召开州级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分析调度行业成果巩固形势,共同研判和解决困难问题,并将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等深度贫困脱贫县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措施上予以强化,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强对接协调,切实抓好规划编制。州级层面,已明确将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列入国家重点帮扶县,屏边县纳入省级重点帮扶县,作为《红河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重要章节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截至目前,《红河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州级行业部门及县市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修改完善第7稿。因国家、省级“十四五”规划尚未出台,州级规划的一些指导性意见和细节量化指标暂时无法确定,待国家、省级规划要求明确后,及时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印发。三是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切实抓好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州乡村振兴局按照省级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指南要求,全程指导元阳县抓实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省乡村振兴局,州级将加强向省乡村振兴局请示汇报,及时落实各项申报要求。四是在项目资金的支持上,对深度贫困脱贫县予以合理倾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州下达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4亿元,其中,元阳县3.4亿元,占总资金的14.7%,是下达各县市资金量最多的县。五是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协助推进其他有关工作。在元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项目库管理使用、村集体经济发展及村庄规划等方面,州乡村振兴局将不断加大政策业务指导力度,积极配合州级有关部门协助元阳县抓好抓实有关工作。

  下一步,州乡村振兴局将适时关注国家、省局工作进展动态,适时与省局汇报对接,切实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春光 1509411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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