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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10-7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

林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第004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机构

  (一)推进红河州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补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的指挥体系短板,州政府计划启动红河州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包括红河州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红河州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含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和红河州救治指挥中心3个子项目。在红河州公共卫生应急中心项目建设中,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主要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平台(州级数据中心平台+县市级数据中心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融合通信与视频会商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大厅、移动通讯系统(移动通讯指挥系统+指挥调度车辆通讯系统+应急救护车辆通讯系统+可视化移动单兵终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等。系统建设遵循在最短时间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最快反应,快速动员和调度各种资源,采取最优的预案措施,进行指挥决策。对上连接省卫生应急系统和州政府应急指挥系统,对下连接州疾控中心、州级6家医疗单位、州中心血站和13县市卫生健康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集中值守、统一接报、扁平指挥、智能联动、应急培训等能力的提升,形成州-县市-乡镇纵横相结合,线上线下全联通的一体化应急联动指挥体系,可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对全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实现快速科学决策,快速医疗资源配置。

  (二)加快推进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项目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占地135.784亩,预算总投资2.62亿元,设置床位300张,其中负压病房10间,重症监护病房5间。目前项目进展基本顺利,已完成长螺旋灌浇注工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能满足红河州,特别是蒙自地区重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和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疾控系统队伍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20年“6.13”项目,州疾控中心紧急招录了专业人员40人,13县市疾控中心招录专业人员49人;2021年计划招录专业人员21人,其中,州疾控中心5人、各县市疾控中心16人。近两年全州疾控系统专业人员招录工作不断加强,缺员问题得到了极大缓解,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办好2021年10件惠民实事分解表》关于“每个县均建有1支卫生应急队伍”有关要求,全州13县市已完成了30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工作。

  (三)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2021年8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州委编办、州人社、州财政等部门意见后,报请州委、州政府下发相关工作文件。提出要及时补齐执业医师缺口,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符合招聘基本条件,本人申请并承诺在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可直接考察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明确服务期限内不能调动,所需编制各级编制部门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提出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人员配备,独立传染病医院按照每床位不低于1.4人、非独立传染病医院和县市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每床位不低于0.8人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面从“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及时落实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三、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防控的科技化和数字化水平

  自2004年开始,我州和国家同步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建立了涵盖州、县、乡三级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组织网络,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州共有医疗机构总数309个,具备网络报告条件机构数307个,网络覆盖率99.35%(新增2家精神卫生机构尚未开展网络直报)。同时,积极开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每年对人感染禽流感、野生菌食物中毒风险、流行性感冒、登革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各类传染病开展专题风险评估、日常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按要求开展相关事件专题风险评估和事件处置评估报告。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优化监测系统,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健全全州公共卫生体系当务之急,紧紧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等多元化信息收集渠道,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对县、乡、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的现场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专业人员的工作技能,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

  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普玉学,联系电话:1592463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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