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07-5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田静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遗博物馆的建议》第12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红河州人民政府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书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红河书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红河书院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的通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书院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成立了红河书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红河书院项目指挥部,确定红河州图书馆为红河书院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制定了工程建设的流程、业务、财务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实行工程情况的周报制度。
红河书院选址蒙自市滇南绿洲森林公园东南侧,占地75.03亩,总建筑面积22247.65㎡,项目总投资2.8亿元,项目于2019年启动,计划2021年8月底竣工。建设内容主要是“一坊一楼两馆三中心”,即滇南邹鲁坊、藏书楼、文化艺术馆、非遗传承馆、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民族文化研修中心、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其中,非遗传承馆建筑面积为2140.81㎡,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相关功能用房已进入设计装修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对功能设施布局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见建议。目前,红河书院管理运营内部机构和工作机制正在研究中。
感谢你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