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07-3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楚凤国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碗窑老村风貌提升改造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第10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紫陶产业发展工作,设立了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园区党工委,组建了紫陶专家人才库,规范园区管理。并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紫陶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财政贴息1000万元;争取省级资金支持紫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与邮储银行合作推行“紫陶贷”产品,发放“紫陶贷”56笔共计1578.2万元;州发改委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60万元。2021年,为支持建水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在州级财力吃紧的情况下,在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紧张的条件下,努力安排100万元支持建水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共同研究探索建水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发展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建水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发展的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措施和财政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建水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发展。
感谢您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