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06-36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段锴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纳入州政府主要项目的建议》第6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把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纳入州政府主要项目来建设,在政策、项目立项、申报、资金、技术、产权等各方各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协调,早日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城市文化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已经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开远市完成了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14年州委、州政府在文化建设“1046”春天工程中,实施了开远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州文化和旅游局、开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开远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在州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2019年7月至12月,开远市政府制定了本市工业文化遗产普查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培训会,开展了全市的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州文物管理所技术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对开远市256家企业现场调查,录入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登记表1499份,其中,档案资料类1219份,设备设施类259份,编制了调查报告,为开远市工业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提供了实物基础。
二是把开远发电厂旧址等申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省、州文化文物部门组织现场调研、项目论证、编制申报方案基础上,经省、州、市共同努力,2019年1月开远发电厂旧址申报成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开远发电厂旧址又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开远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虹桥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样,结束了开远市没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同时,彰显了开远市工业文化遗产的厚重。
三是省、州加快了对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的指导力度。省、州高度重视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工作。2020年3月至4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领导分别到开远市调研工业博物馆建设,对开远发电厂旧址保护利用等作出部署安排,州文化和旅游局调剂出部分资金对开远发电厂旧址进行了环境卫生清理。2020年6月30日州政府领导到省文物局专题汇报开远发电厂旧址修缮、开远长虹桥监测系统立项及开远发电厂旧址展示利用工作。经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努力,2020年底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开远发电厂旧址保护修缮第一期立项,目前,正在督促开远市做好勘察设计方案及项目评审、资金争取工作。
四是协作配合,项目拉动,推进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州文化和旅游局与州发改委协商,要求将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到滇南电力公司,就贯彻落实陈豪书记指示进行了座谈,对开远发电厂旧址产权移交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初步共识。省文物局调研开远发电厂旧址,同意将开远发电厂旧址文化旅游提升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在指导开远市做好开远发电厂旧址修缮方案评审、项目资金争取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相关展示利用、消防安防、文化和旅游提升改造等编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州政府领导下,配合州发改委、州工信委等部门,以开远发电厂旧址博物馆建设为中心,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做好开远工业博物馆群的建设工作,助推开远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