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105-1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续办续复
李遥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统一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标识、执法装备的建议》第47号建议,已于2020年7月转交我局研究处理,办理结果为C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 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六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经过近两年的顶层设计,2020年12月,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2021年7月,云南 省财政厅、司法厅印发了《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管理实施办法》(云财政法〔2021〕178号),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范围、标准 和种类,推进制式执法服装的统一和着装的规范,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形象。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着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启动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政府采购。目前,红河州10个县市市场监管局已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公开招投标工作已结束,10月份开展量体和服装制作阶段。预计12月份市场监管部门将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统一配发,从而推动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向制度化、法治化、标准化迈进,树立市场 监管队伍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
二、执法车辆编制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各级政府部门统一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置、处置等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任务重、战线广,执法车辆的配置、更新,充实基层执法装备,州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向州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反映,争取增加基层部门执法车辆编制。
三、执法装备及经费的保障
今后,州市场监管局在财力充足的情况下,将以基层为重心,在执法经费和装备上尽量重点向基层倾斜,予以保障,努力为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你对我州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 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联系人:杨蒙昆,联系电话:1388736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