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58-5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6号建议的答复
黄会琼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金平县芭蕉河村委会马家寨到邓落新寨生产路硬化项目纳入实施的建议》第0186号建议,已转交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道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农村生产路的建设直接关乎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基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都提到,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
一、中央、省州对金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情况
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保障粮食安全,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基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2020年争取中央、省级对金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332.21万元,2021年预计争取到中央省级对金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888.5万元,州级补助金平县6.73万元。重点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其中包括生产路建设。
二、州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
为促进金平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经向金平县倾斜支持。2021年州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84万元,分配给金平县2,650万元,占11.05%。截至2021年7月,红河州财政局共下达2021年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469.711万元,其中下达金平县28,075.74万元,占12.34%。
你提出的“将芭蕉河村委会马家寨到邓落新寨生产路硬化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并由红河州财政补贴60万元”的建议。金平县营盘乡人民政府已从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争取了384万元。此项目建设已于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总长4.2公里,将于2021年1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项目。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生产道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