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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57-2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82号建议的答复

陈德安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2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行政中心管理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6月15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向州机关事务局交办了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282号建议。接件后,州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向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将建议办理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州委、州政府“三个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工作,积极统筹谋划,认真办理,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建议中相关问题的剖析

  (一)州级行政中心交通及车辆停放问题

  1. 交通及车辆停放概况。州级行政中心,北接天马路,南接红河大道,东接文萃路,西接明珠路,东、西、南、北四面均为城市交通要道,行政中心内部以一条环形龟背路和八条内部直道连接外围四大城市交通要道,构成了行政中心的环形交通网络。针对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为切实提高保障能力,规范停车秩序,州机关事务局在州级行政中心科学布局,精心施划车位,并对所有车位进行分层管理,按照保障对象和保障职能作如下区分:一是在3个地下停车场设置机动车泊位193个,专供公务用车停放;二是在A、B、C、D 4个地面停车场设置机动车泊位267个,专门保障内部职工车辆停放;三是在南广场停车场设置机动车泊位80个,主要保障会议车辆停放;四是在环形龟背路设置机动车泊位269个,用于保障内部职工及到行政中心办事人员车辆停放;五是在红河广场设置机动车泊位260个(含新增的24个),供内部职工、外来办事人员及部分社会车辆停放。目前,总计设置机动车泊位1069个(含新增的24个)、非机动车泊位173个、城市共享单车停放点6个、公交站点2个,运行公交车线路为9路、22路、30路、Z1路、Z2路、Z3路(Z1、Z2、Z3路为新增)。

  2. 问题剖析。建议指出,州级行政中心存在交通秩序混乱、车辆停放管理不到位、机关工作人员停车困难等问题。

  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蒙自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公交车辆、私家车辆也随之不断增加,行政中心周边四条城市交通要道越来越拥挤,而州级行政中心开放式的功能定位,导致进出和停放在行政中心内的车辆越来越多,行政中心内部道路也逐渐成为四条城市交通要道的重要连接通道。二是州级行政中心是红河州具有时代性、地方性、标志性建筑和州直机关办公、广大群众休闲、健身、观光的重要场所,到州级行政中心办事、休闲、健身、观光、载客等人员和车辆数与日俱增,部分人员存在将车辆乱停乱放、长期停放等问题,挤占了大量停车泊位,给行政中心上班人员停放车辆带来了困难。三是车辆泊位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为做好车位管理,我局在内部停车场安装道闸系统,将公务用车和干部职工车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录入系统的车辆信息有3371条(包含干部职工车辆信息3230条,公务用车信息141条),但行政中心全部车辆泊位仅有1069个,有限的车辆泊位远远满足不了车辆停放的实际需求。四是面对四面拥堵日益加剧的四条城市交通要道,州级行政中心从客观上起到了重要的分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一旦“弃城市交通要道功能”,不但会加剧四条交通要道的拥挤,还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二)州级行政中心绿化管护问题

  1. 园林绿化概况。州级行政中心六大主体建筑四周为开放式的城市公共绿地,绿化面积36.23公顷,绿化率达到72.1%。其中设置有建筑小品、雕塑、彩色音乐喷泉、全彩大屏幕、停车场、室外灯光亮化(近万套)及水景观系统等,周围种植着红河州13县市各具特色的花草、灌木、宿根花卉等。堪称云南省热带、亚热带最大、物种最丰富、种类最齐全的生物生态园。总计75个科,208个品种,1563300株丛,其中,国家保护植物1级的有苏铁、银杏、蓝果树、伯乐树,2级的有苏铁蕨、福建柏、鹅掌秋、拟单性木兰、香樟、楠木、喜树、董棕,3级的有鸡毛松、红花木莲(统计时间至2013年)。各种植物经过精心栽培形成多种奇特造型,极富观赏价值。喻为红河州各民族大团圆,共同构筑多姿多彩的美好生活。

  2. 问题剖析。建议指出:州级行政中心存在绿化管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出现该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养护经费投入不足。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每年养护经费为1783598.40元(不包含绿化生产用水、电费)。养护的面积、树木的体量,与有限的经费失衡。二是在充分发挥职能方面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与时俱进,加快适应新体制步伐,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管养。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1.及时请示汇报,主动安排部署。收到建议交办件后,州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立尧主动向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州政府要求,及时动员,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做到了思想高度重视、态度认真负责、程序严格规范、行动求真务实,有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2.搭建组织机构,压实办理责任。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州机关事务局及时搭建组织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李立尧任组长,协办单位分管领导、机关事务局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建议办理机制,严格落实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丰富沟通方式,提高办理效率。经向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按照“开放共享、管理有序”的原则,扎实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一是专题研究,制定详细办理方案。及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详细的建议办理方案,并将办理方案报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和州政府办公室,主动进行联系协调、沟通请示,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细化任务清单。7月7日,州机关事务局牵头,联合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蒙自市人民政府、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交通运输局、蒙自市住建局等协办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及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领导,开展第0282号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调研座谈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意见建议。7月13日,州机关事务局协调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住建局、蒙自市交通运输局、明珠路派出所等协办单位,再次召开了第0282号建议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专题研究会议,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并形成了任务清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任务清单抓实各项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办理工作。针对第0282号建议中指出的两个问题,州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立尧亲自挂帅,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狠抓落实。自建议开始办理至今,州机关事务局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抓实具体问题整改。目前,各项工作已按任务清单逐项落实。

  (二)对州级行政中心交通及车辆停放问题的解决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专题调研和座谈,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意见、建议后,州机关事务局对建议办理措施反复进行论证和研究,鉴于州级行政中心开放的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物理封闭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经向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指导下,按照“开放共享、管理有序”的原则,以人防、物防为基础,以技防为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更加科学的全方位监控和管理体系,通过智慧管控,实现州级行政中心的“软封闭”。

  1.科学管理,智慧管控。为切实加强州级行政中心的科学管理,我们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采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在州级行政中心编织一张立体、智慧、高效、安全的防护网。今年8月份,在对行政中心全面勘查后,我局筹集资金30余万元,在州级行政中心8个出入口加装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对进出行政中心的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识别内部车辆和社会车辆,对超时(限时10小时)停放车辆,自动生成预警信息,实现对车辆的分类识别和分类管理,落实车辆限时停放措施,有效管制社会车辆的停放。

  2.加强停车场及现有泊位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一是7月下旬,进一步修订了对A、B、C、D四个内部停车场车辆停放的管理措施,利用道闸系统采集数据,对停车场内停放车辆进行限时停放管理,实现车辆泊位动态管理,对确需超时停放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州机关事务局协调交警大队、明珠路派出所等单位联合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对公务用车进行督导,确保公务用车停入地下车库,减少车辆泊位占用。三是7月中旬完成了对现有地面车辆泊位标识、标线(重点是州政协办公楼后门停车场及A、B区停车场)的补充刷制,进一步规范了停车秩序。

  3.增设车辆泊位,缓解泊位不足带来的停车压力。7月21日,州机关事务局牵头,协调州自然资源局、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综合执法局、蒙自市住建局、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州级行政中心新增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城市共享单车泊位进行现场勘查后,于7月25日前完成了新增泊位的设置和划线工作,此次共增设机动车泊位24个,非机动车停放点2个。

  4.倡导并引入“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一是7月28日,州机关事务局协调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邀请46个驻州级行政中心单位共同召开公交出行动员会,并于7月30日前完成了公交车乘坐需求问卷调查,8月初,按照问卷调查结果,增设了3条公交线路,为广大干部职工乘坐公交车上下班提供了便利。二是增设城市共享单车泊位,引入城市共享单车,提高“绿色、低碳、环保”出行率。7月25日前完成了城市共享单车的引入工作,目前分别在红河广场、州委办公大楼东侧、南广场共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6个,城市共享单车投放已经完成并正常使用。

  5.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7月30日,州机关事务局协调明珠路派出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州委办公楼、州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会议中心、州政府及州直机关办公楼、州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办公楼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在原有基础上,积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强安全保卫管理。

  6.申请立项建设地下停车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申请立项建设地下停车场,从根本上有效解决车辆泊位不足的客观现实问题。

  (三)对州级行政中心绿化管护问题的解决措施落实情况

  1.及时清理,合理补种,提高绿化覆盖率。一是及时清理病树、死树,合理补植增绿。6月以来,组织对人大小院子的竹桩、粗放5区枯死的圣诞树等部分不适应本土种植的花草、树木进行了合理清除,同时投入20余万元购置乡土苗木进行补植增绿。先后在人大小院子补种比利时杜娟、满天星、马尼拉草坪;在粗放5区补种湿地松60株、滇合欢11株、麦冬近1000平方米,蟛蜞菊近4000平方米,长春藤近2000平方米。利用“七一”建党节时机,组织州机关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植树增绿工作,在红土裸露、空死塘等园林绿化粗放区域共种植三角梅、清香树、冬樱花、红河榕等树苗100余株。二是严格执行本轮养护合同规定,提高绿化覆盖率。在本轮养护期,已完成州级行政中心粗放绿化带内近20000平方米裸露地块地被植物种植,此轮管护期后,大面积裸露区域绿化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今年9月份,第一轮养护合同到期,在下一轮养护合同中,我们将增加苗木补植条款,确保今后补植增绿工作及时开展。

  2.加强管理养护,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一是加大树形调整修剪工作力度和频度。在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召开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氛围营造期间,州机关事务局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树形调整修剪。下一步将加大重修重剪的力度和频率,确保达到植株长势优良,树形景观优美。二是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除了用药物防治外,结合树木修剪,清扫园林绿化区内的残枝落叶并进行深埋处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防治措施,对园林植物病虫害进行监测和对症有效防治,提高植株存活率,改善植物生长状态,提升州级行政中心绿化景观效果。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场地制约,在州级行政中心增设车辆泊位数量有限,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从长远考虑,增建地下停车场能有效解决车辆泊位不足的问题,但需专题研究立项,目前暂时无法完成此项工作。

  二是州级行政中心园林绿化工作资金投入不足,需增加年度预算,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全力解决问题。在前期办理的基础上,认真贯彻8月27日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282号建议督办会精神,对人大代表及参会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要求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按时办结,认真总结。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时,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掌握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按照代表反馈意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和续办续复。办理结束后,全面回顾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

  感谢你们对州机关事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机关事务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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