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55-3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姜森耀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建蒙自市草坝镇前进村委会主干道的建议》(第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之后,高度重视,提上议事日程,深入实地调查,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协调争取。一是进行调研。草坝镇前进村委会公路是通往草坝镇蔬菜交易市场的主干道,由于修建年代早,路面毁坏严重,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品质受损,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和村镇的经济发展。二是州人大高度重视,给予的资金安排。根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州人大代表建议纳入专项资金办理的通知》要求,由州财政安排25万元专项资金。三是市、镇两级积极筹措资金。由蒙自市交通运输局筹集10万元,草坝镇人民政府出资1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由草坝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中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