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45-2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答复
熊万和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河口县边境疫情防控一线辅警待遇补贴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055号,已转交我局办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州财政局积极联合协办单位州边境管理支队,就当前红河州边境辅警待遇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和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确保我州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对全州政法工作非常重视,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不断加大,全州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债务方面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州级财政每年在初年就将省对下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到我州3个边境县。
一、边境专职辅警工资待遇情况
2018年专职辅警队伍组建,省级批复红河州招录专职辅警编制为1052名,其中,河口县495名,工资待遇3700元/月,明确经费保障通过省对下边境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经推动协调,河口、金平、绿春边境3县政府同意在省财政补助3700元的基础上为专职辅警每人每月增加保障经费1000元作为绩效奖励。2020年7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全省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有关待遇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81号)(简称《通知》),统一规范了全省边境专职辅警相关经费保障标准,在原保障3700元的基础上将辅警工资待遇增加至4327元,并明确了相关公用经费、装备和服装经费、网络维护费补助标准,从2020年8月起执行。
二、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执行“双定”原则,按省统一核定的边境辅警人数和经费标准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不得不保障或少保障,也不得自行超政策标准保障。各边境州边境管理支队要统筹使用好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经费,年内经费包干使用,具体薪酬标准可以与岗位类别及资历、表现等情况挂钩,由部门自行动态调整。2020年8月起,河口县财政部门已按“双定”要求将边境辅警经费足额拨付到州边境管理支队。
三、落实边境管理专职辅警伙食费补助工作
根据年初《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减免一线辅警伙食费,由州县两级财政安排资金,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标准补助餐食提供单位”的要求,州财政局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起草了《后勤保障组对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伙食费的意见》,经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复,按5.5个月计算,州、县6∶4的承担比例以转移支付补助形式下达到3个边境县,河口县下达资金60.192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财政局将与州公安局、州边境管理支队加强沟通,督促州公安局、州边境管理支队根据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不断完善边境专职辅警管理机制,规范购买服务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制定边境专职辅警工作内部考核和强化经费管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边境一线执法执勤辅警待遇保障问题。
感谢您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