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26-8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9号建议的答复
林琳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和绿洲派出所建设的建议》第0029号,已转交我局分办,州财政局积极联合协办单位州公安局,根据当前财政形势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共同研究和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公安局红河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蒙自市公安局绿洲派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已建议州公安局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的相关要求,对红河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建设项目、绿洲派出所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情况开展州级预算申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争取将两个项目纳入州公安局预算项目库,按程序申报2022年预算。
(二)积极争取预算内基建投资。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州公安局与省公安厅、省发改委汇报,努力与州发改委协调,争取将蒙自市公安局绿洲派出所建设项目纳入省发改委“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建设项目,并以“十四五”建设(2021—2025年)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
(三)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和绿洲派出所项目实施单位蒙自市公安局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