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21-0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
费晓东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拨付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建议》(第28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你的建议后,我单位会同协办单位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别进行了认真研究。州人大、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2021年10月12日,州人大组织州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召开州交通运输局办理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汇报会,对费晓东等10名代表在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给予鸡石高速公路石屏收费站增设车道的建议》 (第22号)、费晓东等9名代表在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拨付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建议》(第30号)、费晓东代表在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拨付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建议》(第284号)三个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会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吴世雄就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拨付工作提出了要求:将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石屏县先期垫资工程款的具体解决方案,届时,将会对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给予明确。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在州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积极会同石屏县人民政府及州级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后续工作,努力促进石屏县先期垫资建设补助资金尽快得到协调解决。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