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18-7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余其祥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石屏县宝秀镇增设天猴高速互通接口的建议》(第24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调查了解,石屏境内现有高速公路出入口三个,分别为鸡石高速坝心收费站、石屏收费站、石红(天猴)高速宝秀收费站。正在建设的峨石红高速城郊有杨广城收费站;正在规划的新平大开门至宝秀高速公路,将与石红(天猴)高速在宝秀收费站位置进行连接。以上项目完工后,在石屏城区和宝秀镇坝区范围内将有4个收费站,将大力满足和解决石屏县交通需要。
针对你提出的“州人民政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天猴高速公路石屏县宝秀镇境内增设互通接口”的建议,州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从目前政策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在州级层面实施较为困难。一方面,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两个立交之间距离原则上不能低于10公里,而现有的石红(天猴)高速宝秀收费站分别距离宝秀镇政府和凤山村委会阿白冲村均只有3公里左右,故而在凤山村委会阿白冲村增设出入口不符合高速公路设计规范要求;另一方面,天猴高速公路行政等级属G8011国道,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普通国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由省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普通国道的管理养护具体工作。省级承担普通国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由省级负责事项的相应支出,列入省级财政予以保障。”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等职权均不在我州职权范围内,需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给予安排解决。
综上所述,在天猴高速公路石屏县宝秀镇境内增设互通接口需要州、县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共同向省级争取立项建设。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纳入省级立项,尽早实现项目落地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