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16-4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蔡文俊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建设元阳县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项目的建议》(第18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之后,高度重视,提上议事日程,深入实地调查,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向上争取。具体办理情况如下:“十四五”期间,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国道219及国道断头路改造为二级公路建设;云南省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国省道改造为二级公路,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2021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普通国道建设、20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普通省道建设。
元阳县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既不属于国道也不属于省道,与国家、省级政策均不相符,无法纳入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盘子。
下一步,将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待国家和省级有相应政策支持时,优先安排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