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57-4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建水县面甸镇公租房的建议》第011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通知》(建办保〔2020〕5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人口流入量大,房价和租金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公租房保障覆盖面较低、实物房源供给不足,要切实增加供给。对71各大中城市中人口流入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城市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发展公租房的其他地区,2021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的新筹集公租房计划,中央继续给予补助支持。”2006年—2015年,建水县公租房完成分配6640户,新增公租房建设计划云南省仅对昆明市、大理州给予支持,其他城市及乡镇暂无政策支撑依据。一旦有相关政策出台,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财力允许和建设土地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自行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感谢你对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詹兵,联系电话:0873-373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