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上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赋能红河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魏道俊 主持新闻发布会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魏道俊: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营商环境是发展之基、活力之源。红河州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坚持对标一流、改革创新,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经济管理部门,红河州税务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深化智慧税务建设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税动力”。今天,我们举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赋能红河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由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领导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玫女士;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州新闻单位、州级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领导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玫女士发布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玫 作新闻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玫: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通过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向一直以来关心、帮助、支持税收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一直以来,红河州税务部门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用心用情强化税费合规、尽心尽力深化征管改革等方面下实功、出实招,让税收工作在助力经济、服务发展中大有作为,在党政认可、社会认同中更有口碑。
一、树牢“税收经济观”,以“真抓实干”固根本
一是依法征收,固“发展”根本。红河州税务部门始终坚持“抓主业”与“促发展”并重,围绕税费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进一步提升税源感知能力,提高税费征收效能,让高质量发展的财力支撑更加有力、更加坚实。2025年,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超500亿元,同比增长6.7%,占全州地方预算“四本账”的比重超80%。
二是减负纾困,固“税源”根本。以税费政策滴灌开放发展新前沿、滋养民族团结新图景、润泽绿美生态新画卷,持续深化“政策找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提示提醒234万户次。2025年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优惠政策减税降费退税超11亿元,促进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全力支持加快发展红河州现代产业体系。
三是服务发展,固“治理”根本。深耕“税眼看经济”分析品牌,依托“经济景气程度税电指数”分析模型,从税收视角反映产业转型进度、市场主体冷暖、区域发展态势,完成分析报告16篇,为党委政府提供治理决策参考。备案16户离境退税商店,开启境外旅客“畅游红河、退税无忧”消费新体验,更好服务开放发展。
二、树牢“税收法治观”,以“良法善治”稳预期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严查涉税违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打击偷逃税就是对守法者最大的保护”的理念,优化稽查执法方式,查处违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释放“守法者受尊重、违法者受严处、教唆者受惩戒”的强烈信号。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税务执法。严格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公平公正。推行刚柔并济的税务执法模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663项,体现执法温度。进一步树牢全体税务干部税收法治意识,深化依法治税,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大局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是坚持法治公平,大力促进纳税遵从。建立纳税信用全周期管理服务机制,2025年开展合规性辅导和推送超4万户次,帮助1207户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超18亿元,有效缓解融资难题。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问题专项整治纳入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整体推进,破解“隐身代理”监管难题,335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完成实名信息登记,纳入监管的机构数、人员数、有效代理协议数较治理前分别增长23%、28.87%、64.64%。
三、树牢“税收生态观”,以“征纳和谐”利长远
一是把“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落到实处。持续抓好征纳互动,稳步推进跨省、跨地州业务协作联办,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在跨部门争议调解和快速响应场景的运用,征纳互动服务上线以来,服务总量达70.31万户次,累计办理跨省涉税业务621件,切实让办税更省心、诉求有回音、服务更暖心。
二是把“雪中送炭、雨中打伞”落到实处。聚焦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的痛点问题,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增量房、存量房交易办税全程网办,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协助办证1200套房屋,涉及契税609万元。稳步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受理争议案件34个,帮助527名职工补缴社保费492万元。
三是把“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落到实处。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落地,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依托民营经济财税金融服务中心,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和“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打造“帮办省心、智办贴心、优办放心、问办暖心”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红河州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红河州正处于综合优势整体跃升期、产业升级关键转型期、口岸腹地一体化加速形成期,红河州税务部门将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以更优服务回应期盼,统筹“收”与“减”、兼顾“刚”与“柔”、贯通“管”与“服”,推动诚信纳税成为企业的“自主选择”,让公平法治成为红河税收营商环境的“自信底气”。
谢谢大家!
魏道俊:
感谢王玫女士的发布。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请这位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税收数据能够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请问从一季度税收数据来看,我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哪些亮点?
魏道俊: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玫女士回答。
王 玫:
税收数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反映的是经济发展的分量和成色。税收数据显示,我州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向新向优态势明显,主要呈现四大亮点:
——高原特色农业生机勃勃,实现新突破。2026年一季度凭借蓝莓、花卉、蔬菜等农产品错季上市、抢占春节市场的独特优势,农林牧渔业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0%。此外,随着上游规模化脚步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的下游绿色食品相关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6%,上下游产业实现联动发展。
——工业运行彰显厚重底色,积聚新动能。一季度全州第二产业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6%。其中,一季度锡期货价格延续走高态势,带动有色金属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增长52.9%,电力能源领域得到明显拉动,叠加绿电制造产能扩张,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4%。
——消费服务提振更加有力,展现新气象。一季度,果品、蔬菜批发和零售同比增长41.3%,住宿和餐饮业销售收入均有超30%以上的增长,文旅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5%。
——创新发展导向更加突出,释放新活力。一季度,红河州新质生产力培育受技术服务产业带动快速发展,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9.4%。其中,高新技术制造业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6.9%,高新技术服务业收入同比增长40.2%。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1%,先进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7%。
下一步,全州税务部门将持续挖掘税收大数据潜力,多角度反映政策落实成效和经济运行亮点,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魏道俊:
感谢王玫女士的回答,请继续提问,这位记者请提问。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想问下红河州税务部门围绕这一目标,在优化办税缴费方面推出了哪些核心的便民举措?
魏道俊: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外平 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外平:
红河州税务部门始终锚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目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切入点,从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服务内容、
拓展服务半径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
一是税费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推出线上征纳互动服务,经营主体足不出户就可边问边办、问办协同,征纳互动服务上线以来,提供互动服务总量达70.31万户次,高效办理跨省涉税业务621件。推进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升级,进厅人数、常规进厅“办件”业务量不断下降,2025年线上占比75.35%,较2024年提升10.31个百分点。
二是合规辅导从“漫灌”向“精准”转变。依托征纳互动、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实现合规指引“一键送达、随时查阅”,企业获取政策信息的时间大大压缩,截至目前,全州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共通过线上渠道推送合规引导覆盖纳税人413万余户次,其中通过有针对性加强部分纳税人对发票认知盲区的辅导,帮助其从“怕开票、乱开票”转向“会开票、守规矩”,发票举报类诉求较2025年同期减少5.56%。
三是助力成长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月”活动,全方位收集、高效率解决税费诉求,深入分析企业在税费政策、纳税服务等方面潜在需求,持续推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创新服务举措。2025年,针对全州中小企业开展辅导1.48万户次,针对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辅导4场次,不断提振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州税务部门将始终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落实落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以更优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魏道俊:
感谢陈外平先生的回答,请继续提问,这位记者请提问。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社会保障是事关咱们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请问,近年来红河州税务部门在优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保障缴费人权益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魏道俊: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玫女士回答。
王 玫:
“两险”与广大老百姓关系非常紧密,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是老百姓的“养老钱”和“保命钱”。“两险”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以来,全州税务干部担当作为、勠力同心抓好“两险”征收这一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力争让人民群众在“两险”缴费中感受到更贴心的缴费服务和更便捷的缴费体验。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是优化缴费服务,推行“多元化”便捷渠道。积极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将社保费缴纳深度融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服务体系。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办税服务厅、合作银行柜面、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pos机刷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缴费业务。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一对一”提供办税服务厅专人引导、全程跟办,确保服务不缺失、体验有温度。
二是落实政策红利,确保“精准化”直达快享。秉持“政策找人”的工作理念,依托税收大数据,联合人社、医保部门精准识别符合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精准推送、线下专场辅导、配置降率系统参数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经营主体,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稳定社会预期。2025年,全州累计享受降率政策0.92万户,降率减费1.9亿元。
三是保障合法权益,构建“枫桥式”化解机制。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于社保费征收服务领域矛盾争议化解,与人社、医保、司法、人民法院、信访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应对机制,推动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融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起“党政领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接到争议案件,快速响应、协同核实、依法调解,有效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红河州税务部门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创新缴费服务方式、提高征管质效,为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贡献坚实的税务力量。谢谢!
魏道俊:
感谢王玫女士的回答,请继续提问,这位记者请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大家近期都很关注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已延期执行,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该政策?
魏道俊: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回答。
陈外平:
感谢提问。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居民改善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对减轻群众换房负担、稳定市场舆情、服务民生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延续实施的政策内容较之前执行的无变化,其核心内容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保障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红河州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多渠道、广覆盖做好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全面知晓政策条件和办理流程;二是优化退税服务。简化退税资料,通过系统自动归集、推行数据预填服务,提升办理便捷度,让纳税人更省心;三是高效办理退税。依托大数据精准核验,加快退税审核进度,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自2022年10月换购住房个税政策执行以来,全州共有申请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1341人次,退税金额共计588万余元。
红河州税务局已在红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变化及填报操作指引,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可对照操作指引进行填报。谢谢。
魏道俊:
感谢陈外平先生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提问,也感谢两位发布人的精彩发布与解答。
红河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支持和关心,离不开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对红河州税务局给予关心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