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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1-4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人资环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的第21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红河州把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作为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滇南绿色生态屏障,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人居环境更美好。《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高位推动全州通道面山绿化工作,主要是对13县市城市一级面山和主要交通干道宜林荒山或宜绿农用地、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采沙场、壕沟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提质增绿和绿化美化,到2020年,全州力争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50万亩。2018年至2020年8月,全州累计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45.06万亩,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成效突出,生态景观初显,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2020年12月前,全州还将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8.44万亩,届时全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将累计完成53.5万亩,任务完成率达107%。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拓展投融资渠道,强化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加强后期管护,大力推进红河州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非常好,符合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开展国土绿化、打造绿色通道、维护生态安全、改善全州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是我局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一直以来都将此项工作与当前的林业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扎实稳步推进。

  一、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通道面山绿化工作,2018年3月19日,州委主要领导率调研组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面山和通道绿化工作进行调研检查,要求尽快制定并出台面山和通道绿化3年行动计划,把蒙自、个旧、开远3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工作打造为全州的示范、样板、标杆,提升滇南中心城市品质。2019年6月4日,州委调研组再次到蒙自、个旧、开远3市调研通道面山绿化工作时强调,要担好责任、做好规划、建好机制、选好主体、做好服务,扎实推进通道面山绿化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红河光彩。2020年6月19日,州委主要领导第三次率调研组,现场督查调研滇南中心城市通道面山绿化及生态修复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要求善始善终、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治理。

  按照工作要求,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红河州通道和面山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高位推动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指挥部,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格局。

  (二)科学合理规划抓落实

  州林草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区施策”的原则,及时编制了《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各县市合理布局,以重要通道和城市面山为骨干和重点,突出滇南中心城市面山、高速公路、连通县市高等级公路等重点地区造林绿化,坚持乔灌草结合、由近及远、先易后难,逐年分区分片实施原则,编制了具体的三年行动计划和分年度作业设计。

  (三)强化项目支撑抓落实

  红河州牢牢把握国家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机遇,2017年启动了红河州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并顺利纳入了全国《“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资金1.3亿元以及地方筹集资金2.2亿元作为资本金,撬动政策性金融贷款14.28亿元(蒙自市1.44亿元、个旧市2亿元、开远市2.24亿元、弥勒市3亿元、建水县4亿元、泸西县1.6亿元),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精准实施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和提升森林质量,有效解决了红河州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造林单价低、资金筹集难、资金缺口大等问题,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提升和改善。此外,蒙自市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包装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进行融资贷款,目前已争取农发行发放贷款1.75亿元,有效缓解国家关闭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后,给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带来巨大的影响。

  (四)构建多元主体抓落实

  全州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生态公益与经济林果相结合、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要求,指导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打破传统由政府投入为主的造林绿化模式,而转向多元化投入的创新建设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如蒙自市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土地入股、龙头带动、利益共享”的方式,结合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将土地通过入股、流转等方式,引进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弥勒市采取公益性建设和引入社会资本经营性建设两种模式,无收益地块绿化作为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有收益地块绿化作为经营性项目则由政府从政策性贷款中转借资金给社会资本建设,并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还本还息的责任。开远市采取公益性生态建设以政府为主体实施;产业性的生态建设采取“政府+政策+社会主体”“政府+政策+项目+社会主体”“政府+政策+农户”“政府+项目+社会主体—发包给农户管护”等建设方式多方调动社会力量及农户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性。

  (五)整合项目资金抓落实

  为解决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没有项目资金的问题,州县两级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将林业部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治理、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工程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优先布局于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区域;二是统筹整合发改、农业、水利、环保、国土、交通等项目资金用于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是充分利用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农发行融资贷款推进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四是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植树造林;五是州县两级财政统筹一定植被恢复费及其他资金实施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

  (六)积极主动对接抓落实

  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州政府分管领导亲率州级相关部门同志赴昆明,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领导在省农发行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和协调云南省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融资事宜,确保得到支持。各县市领导积极主动与当地农发行对接,积极发放融资贷款,确保林业生态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

  (一)围绕目标抓落实。紧紧围绕《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目标任务和各年度计划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全力靠上、分工负责,加大工作力度,把规划落实到地头,让责任落实到人头,各有关部门要同心协力推进,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克服一切苦难,坚持“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桥灌草结合”的原则,采取土地流转、规模开发复绿、项目覆盖、地方配套补助等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对城市面山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宜林荒山或宜绿农用地、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采沙场、壕沟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提质增绿和绿化美化,使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连带成片,共同推进,形成整体景观。

  (二)科学规划谋发展。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坚持“一盘棋”“一张图”思想,紧密结合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切实将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融入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积极做好滇南中心城市“十四五”期间以及中长期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规划工作。重点对新鸡高速、锁蒙高速、羊鸡高速两侧可视范围的裸露山体等进行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不断拓展以森林生态景观为主的绿色空间,全面提升滇南中心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

  (三)加大投入强保障。一是加大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生态环境、林草、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参与力度,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通过采取各类项目整合、金融信贷、债券基金、社会融资、企业参与开发等模式,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三是不断探索投融资新模式,在全州推广和复制蒙自市成功的投融资经验,整合包装国家储备林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等,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和专项债券资金,为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管护求实效。对前一阶段城市通道和面山绿化取得的成果要巩固好,要强化抚育管理,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更新和替换,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对成活的树木实施除草、修枝、浇水、施肥等措施,强化病虫害防治和抚育管理,确保造林质量和造林成效,全面提升通道面山绿化效果。同时要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建立长效管护责任制度,严防森林火灾、人畜破坏以及复垦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通道和面山绿化取得长效。

  (五)严格把关保质量。州林草局督促指导县市重点布局、选择好绿化树种,严把作业设计审查关和种苗质量及检疫检验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同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每年对植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造林绿化面积和成活率等情况,并将检查核实结果进行通报。

  感谢你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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