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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28-8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红河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建议》第13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继续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州《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对合作社成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其素质,促进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二、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通过培植石屏县园丽蓝莓专业合作社、个旧市鸡街镇隆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金平县金河镇黄家寨村委会双金桥西村诺玛养殖专业合作社、泸西县云露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蒙自市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典型组织交流,逐步建立一批规范、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2020年上半年,累计争取各级扶持资金469.02万元,其中,央资金251.92万元、省级资金30万元、州级0.6万元、县级资金186.5万元,扶持合作社71个。三是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农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全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税务局、红河银保监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扶贫办等11部门力量,共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10月底,红河州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769个,清理对象中:共清理合作社1963个,其中,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转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660个,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的合作社1个,其他渠道获得线索的合作社1302个;甄别情况中:无农民实际参与的合作社86个,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561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作的合作社382个,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国家财政类奖补和项目的合作社1个,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合作社1个;分类处置情况中:自愿注销的合作社328个,其中,采取简易注销方式办理的合作社177个,指导规范的合作社1205个,依法惩处的合作社2个。2019年,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合作,就邮政惠农合作社贷款、配套金融服务、惠农合作社保险、电子商务分销服务、惠农寄服务递等五项目内容开展工作,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三、积极开展农民专来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目前,中央、省、州已经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县级还没有完全开展示范社建立工作,今后将逐步完善县级示范社评定工作机制,建立示范社名录,定期发展。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915个,比上年增长379个,其中,被认定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有19个,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有89个,被认定为州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有137个。

  四、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素质。州县(市)各级将加大合作社培训力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培养合作社人才队伍和指导员队伍。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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