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49-0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第41号提案,已转我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提案办理质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涉及我局的是第一条和第四条建议。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第一条建议:“红河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成立企业营商环境服务部门,为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服务”。州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5月28日,成立了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州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包括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第四条建议:“建议编制红河州各级政府审批、监管、检查和服务等各行业权力运行清单,指导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我局已从规范相关行业部门的职权行为入手,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各部门的服务效能。一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根据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9〕87号),对机构改革后第一批州级36家部门的权责清单,在2015年公布的基础上对10类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和调整,共计梳理出5555项事项,按程序于2019年12月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督促协调各部门对承接后纳入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线上线下动态调整,加强上下衔接,确保接得住、批得了、管得好。2019年以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17号),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及时组织梳理调整了2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6项,承接6项,下放1项,调整8项;2019年12月,组织梳理出第一批州级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306项,按程序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社会公示。三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为做到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2020年9月7日印发了《红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州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的通知》,对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再次梳理,目前正在收集汇总中。
营商环境组织机构的设立、行业部门权力运行清单的规范管理,为壮大我州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
当然,对上述工作,我州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州级部门对取消、承接、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动态更新跟不上,工作实效性不强,未做到线上线下动态调整一致。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下一步要在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上下功夫: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大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二是加大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在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领域的赋权。
感谢你们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