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48-5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王菊莲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工业用地指标对小微企业供地的建议》第10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就提案建议的“编制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用地规划,有针对性的增加用地指标”,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用地是投资项目的基础要素,为有力保障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门坚持“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在科学测算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项目用地需求基础上,从上至下进行层层分解和落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州级下达建水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568.09公顷(8521.35亩)。然而,用地指标批准下达之后,基于资金不足、企业转型或征地迟缓等原因,一些项目布局安排用地指标后无法发挥效用,造成了指标的“闲置”,同时,因规划实施期间政策变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因素,新增的建设项目缺指标,导致建设项目与用地指标布局出现搭配“错位”的情况。
二、截至2019年底,建水县剩余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35.15公顷(2027.25亩),2020年计划报批302.78公顷(4541.7亩),缺口指标167.63公顷(2514.45亩)。为解决建水县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和引导作用,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督促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积极支持建水县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一是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局用好用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政策,适时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统筹调剂县域“闲置”的用地指标用于解决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缺口。本轮规划期实施截至目前,建水县已开展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规划保障155.77公顷项目用地。二是启动县际指标调整,从河口县调剂80公顷(1200亩)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到建水县,通过编制《建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以解决建水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目前已完成《建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估报告》编制和省自然资源备案工作,《修改方案》已通过州级专家审查。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州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修改方案》后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协调省人民政府尽快审查批准《修改方案》。
三、督促建水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再次梳理县域小微企业用地需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统筹考虑。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