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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332-55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宿行业监管助力旅游发展的建议》的第18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旅游业快速发展,民宿行业逐渐兴起,州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对红河州民宿逐步完善管理,规范其经营,使民宿成为体现红河州少数民族特色和优秀历史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一、管理民宿的相关规定制度 

  2017年10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2019年7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新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替代2017年由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2019年,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红河州关于加快高星级酒店和精品特色民宿发展的意见》时指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加快高星级酒店和精品特色民宿发展的研究研判,以便提出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州旅游产业的发展。”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正积极开展规范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和编制相关管理规定,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投诉监管、安全设施等方面设立民宿建设的准入门槛和基本质量标准,为民宿申请注册及经营许可提供依据。同时,开展各类单体民宿的评级认定工作,规范等级标志使用,完善民宿质量监管制度,实行民宿年度动态管理,引导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二、对民宿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规定,要求,民宿经营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相关证照,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持健康证上岗等。州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工商、卫健等部门的联系,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对民宿的管理与评定工作,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对民宿“黑户”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从线上、线下进行规范,同时开展民宿星级评定工作,确保民宿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不断强化民宿行业自律 

  州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引到民宿行业开展行业自律,激发其内生动力,通过开展星级民宿评定工作,不断引导民宿行业向前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对星级评定实行三年复核机制,对复核不符合规范的民宿,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其评定星级,并需要满三年后才可以重新提出星级评定申请。通过被评定为五星级民宿、四星级民宿的业主,不断规范民宿经营人才的培训管理,提升全州民宿发展水平。 

  四、组织开展星级民宿评定工作 

  按照全省“旅游革命”考核工作要求,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对全州民宿开展了星级评定工作,并在评定过程中不断规范民宿经营行为,优化民宿经营卫生环境,经评定,被省级认定的五星级民宿7家,四星级民宿14家。今年,待“旅游革命”考核工作开始后,还将继续组织开展星级民宿评定工作,将为广大游客评定出一批环境好、服务佳、住宿安全的优秀星级民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规范民宿管理,提升民宿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努力打造提升“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旅游文化品牌,努力把红河州打造成为云南旅游新方向。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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