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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7-7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罗朝文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修复元阳县嘎娘乡凤港、龙克大沟的建议》第3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龙克大沟的修复,对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生态循环高效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到2022年全国确保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2020年要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今后一定时期农田建设主要任务就是建设高标准农田。

  按中央和省要求,高标准农田按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同时规定,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建设实施期限到2022年,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按年度申报,农村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年度任务清单。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因此州级下达任务清单和资金指标后不再直接审批和安排具体项目。

  2020年,我州争取农田建设任务32.85万亩,预计中央、省补助资金37664.91万元,其中,下达元阳县建设任务3.33万亩,中央、省补助资金3929.90万元。经我局会同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实地调研考察,龙克大沟流经的苦芦寨、龙克村委会涉及的农田,符合高标准农田立项标准。经我局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沟通,积极协调元阳县人民政府,已将苦芦寨、龙克村委会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列入2020年建设计划予以扶持。元阳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计划建设龙克大沟9.25公里,预计投资36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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