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7-5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李秀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元阳县恢复生猪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第1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政策支持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8月18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支持生猪产业加快发展举措》(红政办发〔2020〕28号),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引进优质良种猪、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建设、强化奖励补贴政策落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力度、统筹做好生猪养殖指导服务等10项重点工作作出政策性安排。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明确各县市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饲养、统一管理和按比例分红模式发展生猪养殖。二是强化奖励补贴政策落实。明确对符合临时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用好温氏家庭农场贷款贴息政策,用足农机具购置补贴品目应补尽补政策,足额配套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生猪产业链各环节提供信贷支持。四是加大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力度。明确生猪养殖及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20亩,使用林地的不得超过25亩。五是统筹做好生猪养殖指导服务。明确加快推进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环评报告承诺制试点工作,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不需办理环评审批。加快生猪养殖项目建设涉及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水保、供电保障及优惠等手续审批办理。
二、关于给予解决元阳县生猪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办理情况
近年来,在全省范围内涉农财政资金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个方面全部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中央、省、州涉农财政资金全部打包整合到县。截至2020年8月,元阳县共到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148.89万元,其中安排2640.03万元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同时,我局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专项资金投入元阳县生猪产业发展,今年累计下拨生猪产业发展相关资金409万元,其中,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74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235万元。
感谢你对我州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