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26-6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李遥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标识、执法装备的建议》第4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经过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政策依据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19年5月,财政部和司法部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5家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请示》(财行〔2019〕15号)。国务院批准了该请示,同意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实行统一着装,着装范围向履行特定执法职能的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倾斜。随后,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制式服装、标识式样和配发标准。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省、州、县市级广泛征求意见。州局已汇总县市意见,向省局反馈了意见。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行政执法服装的标识、标志标徽正在进行设计、制作,统筹安排,具体实施时间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基层部门宜与全国全省统一进行制式服装的配发、着装,规范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识,才能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更好地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
二、执法车辆编制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各级政府部门统一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置、处置等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任务重、战线广,执法车辆的配置、更新,充实基层执法装备,州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向州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反映,争取增加基层部门执法车辆编制。
三、执法装备及经费的保障
今后,州市场监管局在财力充足的情况下,将以基层为重心,在执法经费和装备上适当予以保障,努力为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向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