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519-2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2号建议的答复
赵壮云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边疆深度贫困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力度的建议 》第000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南部六县贫困县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我州深度贫困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作,州级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统筹力度,也逐年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县的资金支持。2017年以来中央、省和州级财政对南部六县贫困县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呈逐年增加趋势,2017年63.9亿元、2018年72.1亿元,2019年120.2亿元,其中对四个深度贫困县2017年48.6亿元和2018年55.6亿元,2019年96.07亿元,其中元阳县25.99亿元,占27%。2020年截至6月共安排下达南部六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4.59亿元,其中元阳县21.83亿元,占23%。
二、加大对贫困县的资金投入
州级财政在支持全州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归还政府债务等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为认真落实中央、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政策,在各种刚性支出增加,财政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州财政每年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县的投入,特别是今年州级财政对脱贫奖励金平、红河、元阳、绿春4个脱贫奖励各2,000万元,共计8,000万元。2020年中央、省安排的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中边疆深度贫困县67,767万元,其中元阳县21,255万元,占31%。安排4个深度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4,893.5万元,占全州59,981.89万元25%,元阳县4,566.5万元占4个深度贫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30.7%。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我州民族贫困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帮助我州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效缓解贫困县基层财政困难。
三、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资金
元阳县机关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政策无法落实,造成人才流失严重、社会不稳定隐患问题。今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阶段性贫困县财力补助8,358万元,主要解决2019年贫困县公务员奖励性绩效问题。最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委托云南财大组成调研组,就全省各地机关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标准、政策落实情况,到我州开展深入调研,州财政局积极向调研组提出机关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标准、范围、资金补助等建议。今后,州财政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县财政保障经费转移支付力度。
感谢您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