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55-5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7号建议的答复
王国永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建议》的第023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石屏县第四中学建立以后,对一些问题学生集中教育教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一定的好评,你们的成功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你在建议中建议州人民政府给予石屏县专门教育项目资金支持的问题。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州财政收入大幅缩减,难以预算资金支持基本项目建设,只能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今年将进行“十四五”项目规划,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我们将指导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将此项目纳入“十四五”项目规划。关于建立州级专门学校的问题。我们将充分调研、认真研究成立州级专门学校的可行性,条件成熟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州人民政府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