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50-7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李锦程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蒙自市交通重点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难问题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第013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项目沿线各市县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玉蒙铁路、蒙河铁路、羊鸡高速、新鸡高速、蒙文砚高速等交通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助推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办理好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研究办理。关于你在建议中提到的临时用地复垦难的问题,据深入调查了解,具体如下:一是关于蒙文砚高速公路。蒙自文砚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复垦问题,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第38期:蒙自文砚高速公路(蒙自段)不能复垦的临时用地按相应地类永久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70%以补代征,由农户自行复垦的政策。截至今年7月底,各施工单位应交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大部分农户已经得到相应补偿,其余部分待鸣鹫镇财务梳理后即可兑付农户。二是关于羊鸡高速公路。在建设期间,经项目公司与蒙自市征迁指挥部共同协商,项目公司一次性拨付蒙自市临时用地复垦费600万元,由蒙自市负责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目前,蒙自市正在组织开展对项目剩余未复垦土地的复垦工作。三是关于新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项目公司随即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截至目前,项目公司已按照经批复的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市征迁指挥部正督促项目公司对复垦还未完全到位的大他冲弃土场和他乍口弃土场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四是关于玉蒙铁路、蒙河铁路。州人民政府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应的项目复垦费全额拨付至蒙自市政府,由蒙自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复垦的相关工作。五是关于缴纳临时用地复垦费问题。按照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临时用地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缴纳相应的临时用地复垦费,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审批部门、临时用地复垦费的收缴管理部门以及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监督、验收牵头负责部门,州交通运输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自然资源局督促项目公司按规定做好相应工作。六是关于建议州级项目分管部门酌情给予一部分复垦资金支持的问题。由于临时用地复垦费也是项目投资的一项内容,资金只能从项目总投资中支付。州交通运输局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等工作,既无权管控项目资金的支付和用途,也没有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
同时,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县人民政府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费用是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由项目公司拨付市县包干使用,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由市县政府与项目公司共同落实;州交通运输局作为红河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督促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合理、规范、有序地使用建设用地。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大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积极协调配合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临时用地的使用、复垦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合理有效利用土地、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