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5-1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3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张越松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清理并科学合理设置高速公路监控设施 营造云南改革开放良好环境的建议》第243号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已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完成了第243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州机动车保有量1419578辆,驾驶人保有量1307380人,登记电动自行车457983辆,公路通车里程23702公里,公路通车里程和公路密度仅次于曲靖,在全省居第二位。“十三五”期间,我州以“二纵三横一边六联”高速公路网为建设目标,建成蒙自绕城高速(新鸡段)、蒙文砚高速、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石林至泸西、元江至蔓耗高速、元阳至绿春、蔓耗至金平、召夸至泸西、建水(个旧)至元阳、蒙自至屏边、绿春至江城至勐醒等13条高速公路825公里,“十三五”末期我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14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密度突破4.15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红河州辖区各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情况
全州建成并使用的固定式科技管控设备864套。其中,固定式测速设备28套(固定单点6套,区间测速22套),全州无移动测速设备,电警设备191套,公路卡口监控215套,LED显示诱导屏46套,视频监控设施330套,气象预警等其他交通设施54套。
高速公路,固定式测速设备20套(19套区间测速设备,1套固定单点设备),视频监控、LED诱导屏、气象预警等设备共89套。普通国省道路,固定式测速设备8套(3套区间测速设备,5套固定单点设备),视频监控、LED诱导屏等设备共47套。城市道路,无测速设备,电警、视频监控等设备共700套。
三、测速设备的设置流程
(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把关审核。设置测速设备,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号)要求,由管辖区的公安交管部门,结合事故规律特点、秩序管控难点,形成具体的道路管控风险评估报告,并书面提交设置测速设备的请示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交警支队秩序、事故、科技、法制等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等内容,对预设置点位进行现场查勘、调研,论证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规范性,形成设置测速设备的论证材料及依据,报请交警支队领导审核。
(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现场核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通过后,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测速取证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公交发65号文件)要求,交警支队形成红河州设置测速设备的请示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总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查勘论证。
(三)组织施工建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现场勘验组对预设置测速点位实地查勘并书面批复后,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总队批复内容,向社会发布建设科技管控项目建设需求,由符合资质的科技公司结合需求进行招投标工作,中标企业按照标书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全程参与和监督、验收整体建设项目。
(四)设备检测标定及公示、公告。测速设备建成并验收后,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报请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测速设备、测速间距、设备功能等内容进行检测,结合检测标定结论,在设备正式启用10日前通过《红河日报》、红河电台、云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红河交警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测速公告。
(五)复审及启用。测速设备建成后,测速设备管理使用部门采集交通违法信息,严格审核违法图片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并将建成的点位具体情况、省计量院对设备功能的标定情况、公示公告内容及违法图片等相关内容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把关,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最终确认,测速设备正式启用。
四、近年来测速设备的清理整改情况
2017年度,结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至9月期间,开展全州测速设备清理排查工作,并制定下发《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测速设备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州43套固定式测速设备进行清理,后经调查论证,于专项开展结束当月,停用不再适应道路交通发展需求的5套设备(秀河线K1301弥勒段、师弥线K77+150M泸西段、九石阿旅游专线K14泸西段、广昆高速公路平锁段K1195昆明方向、广昆高速公路平锁段K1174文山方向)。
2018年度,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测速取证设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测速取证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验收细则,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叉检查验收工作组于2018年12月,对我州在用的38套固定式测速设备进行实地勘验和验收。当年12月底,按照验收通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调整并缩减测速点位,在2019年初,停用限速值较低、交通违法比例较高的8套设备(鸡石高速K17+700M鸡街方向、通建高速K15+800M建水方向、蒙河高速K140+600M——K150+200M河口方向、蒙河高速K101+700M河口方向、个元公路K12+970——K21+250元阳方向、师弥线K77+900M师宗方向、秀河线K1249+400M开远方向、师弥线K22+400M泸西方向)。
2019年度,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全州清理核对测速取证设备的通知》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测速设备再清理、再排查、再整顿,围绕限速标志设置不合理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情况,交通设施缺失、遮挡、污损等视认性差路段,相邻限速标志限速差值较大等突出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并停用不再适应道路交通发展需求的2套测速设备(秀河线K1290+930M开远辖区、红河大道K27+100M蒙自辖区)。
五、针对性部署和开展2020年测速设备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为规范全州公路测速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按照《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243号)的建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范要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红河州清理规范公路测速设备实施方案》,于今年7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
在专项整治中,明确针对六项具体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整改:一是测速标志和标牌设置不规范的(没有告知提示或设置告知标牌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二是设置点位和路段不规范的(限速不符合要求、点位间距离不符合要求、不在事故多发路段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路段的);三是检定或检测不合格的(检定证书或检测报告超过有效期、检定证书或检测报告未在公安交通监控设备管控平台及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录入、在检定或检测后发生维修并影响计量性能的);四是区间限速不统一的;五是限速调整未经相关调研论证并经公路主管部门认可的;六是证据图片不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明确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交警支队各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照整治方案的措施、要求抓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督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进行问责。同时,积极协调联系公路主管部门,完善、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限速过低、事故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需要调整限速值的,提出调整依据和理由,按照相关要求持续做好调整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7月19日已停用红河大道K27+100M蒙自辖区测速点。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0243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中,结合公安交管实际,将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的新途径、新领域,深化警媒合作,建立“大宣传”网络。
(二)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重点工作措施,着力提升驾驭交通安全的能力,深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管理大格局。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一是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应用,完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等功能,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通行效率。完善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等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能力。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遮挡牌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逐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系统,完善城市区域性交通设计与指挥控制系统,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畅通工程工作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强、装备不足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感谢你对我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