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4-7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6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宋文辉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滇南中心城市开蒙快捷通道纳入全州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56号),州人大常委会已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要求,完成了第1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蒙快捷通道作为开远与蒙自连接的主要线路,对于完善滇南中心城市路网,促进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办理好你提出的“开蒙快捷通道是滇南中心城市开远与蒙自连接的主要线路,对健全红河州综合交通路网,推进城市群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恳请州人民政府责成州级部门牵头,县(市)配合,将开蒙快捷通道纳入全州‘十四五’交通路网建设规划范畴,尽快启动开蒙快捷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议,我州始终把开蒙快捷通道规划建设纳入州政府重要日程统筹推进,明确责任部门、部门职责、共同协商、合力办理。
目前,取得了良好的工作进展。一是纳入了各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开蒙快捷通道作为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内部“互联互通”重要交通项目,纳入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同时,该项目以“G326线开远市雨洒至蒙自市新安所段”纳入了州交通运输局编制的《红河州公路基础设施国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2021—2030年)》。二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已上报交通运输部。8月12日,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专家评审,审查之后,纳入全省国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已上报交通运输部。三是已纳入红河州“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按照州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州交通运输局已将该项目纳入《红河州综合交通规划(2021—2025年)》综合交通规划建设项目。四是已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州交通运输局配合州发改委,通过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目前已安排2020年第三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五是已开展前期工作。把开蒙快捷通道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州交通运输局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同意开展开蒙快捷通道工可及支撑性报件前期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推进,并将逐项报件及时上报省级部门审批。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督促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和红河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快推进工可及支撑性报件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批复工可,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全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