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3-05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李锦程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心支持滇南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3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印发《红河州发改委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办理时间节点,规范办理程序。州发展改革委接到交办任务后,及时召集相关科室商议,并与蒙自市和相关部门对接联系,了解项目情况。
你提出建议州政府将部分项目纳入州级重点项目,在专债、预算内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并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在‘十四五’时期加速建设、开新图强,打造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我们将坚持“先做生态、后做城市”“先做基础、后做发展”的理念,加快实施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等项目,全力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建设。今年以来,蒙自市(含蒙自经开区)纳入州级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11个,纳入州级“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79个,其中部分项目已提请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我委在推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协调州级相关部门会同蒙自市做好向上资金争取工作,年内帮助蒙自争取到各类建设资金29.2亿元,其中中央、省、州预算内资金4.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4.9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对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把滇南中心城市打造成为集滇南交通枢纽、沿边开放前沿、特色产业基地、生态人文宜居为一体的水韵湖城,我国面向东南亚(越南)的重要门户、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节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感谢您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