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40-3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
张迎春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实施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的建议》第004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州人民政府给予立项实施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并在建议提出前,由我委分管领导率队,先后3次赴泸西县实地调研指导,就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指导泸西县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做好项目可研编制、申报等工作。
因“放管服”改革,项目立项已下放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后,已于2019年12月17日由泸西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审批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泸发改社会〔2019〕69号)对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了复函,总建筑面积15748平方米,建设床位870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12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急诊急救、门诊、住院、医技、后勤保障、食堂、氧气站、门卫室业务用房;地下建筑面积4362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库(人防)、医疗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水电设备等。项目估算投资10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债、银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我委十分重视该项目建设,积极向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目前,该项目已获得专债资金10000万元支持。
您提出的申请中央补助5000万元、省补助6000万元的建议,由于“十三五”规划已实施完毕,“十四五”规划尚未编制,建议做好项目储备,待“十四五”规划编制时,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投资导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泸西县人民医院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加快推进全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要求,2020年国家和省投资导向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中央已安排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支持泸西县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鉴于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尚未开工,报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决定在泸西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发热门诊、可转换病区、扩增ICU病房、三区两通道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并购置呼吸机等设备101台(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投资导向,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州医疗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