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33-9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1号建议的答复
李星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统一红河州个旧市蔓耗镇地名的建议》的第01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规范统一红河州个旧市蔓耗镇地名的建议,我局认为及时中肯到位。我州地名不规范问题一直存在,已影响到我州及个旧市旅游、交通等方面的发展。经我局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已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标准化地名的通知》《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个旧市标准化地名的通知》,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规范使用标准化地名。目前,个旧市人民政府已对使用“蔓耗”标准地名进行整改。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