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31-4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马丽莎代表:
你在红河州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开远工业博物馆的建设纳入州政府主要建设项目的建议》的16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书记陈豪2018年7月20日率省委调研组到开远调研时指出:“开远是传统工业城市,工业遗迹多,发电厂旧址很有代表性,要充分利用起来,打造成工业博物馆,对周边设施该保护的要保护起来、该恢复的要恢复,收集一些工业的设施,把开远工业文明历史展现出来,打造成旅游目的地。”你提出把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列为州政府主要建设项目的建议,与州政府的工作部署相一致。为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调研开远时的指示精神,目前,我们已做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开远市完成了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19年7月至12月,开远市政府制定了本市工业文化遗产普查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培训会,开展了全市的工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州文物管理所技术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对开远市256家企业现场调查,录入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登记表1499份,其中,档案资料类1219份,设备设施类259份,为开远市工业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提供了实物基础。
二、把开远发电厂旧址等申报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省、州文化文物部门组织现场调研、项目论证、编制申报方案基础上,经省、州、市共同努力,2019年1月开远发电厂旧址申报成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开远发电厂旧址又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开远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虹桥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样,结束了开远市没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彰显了开远市工业文化遗产的厚重。
三、加大了对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的指导力度。省、州领导高度重视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工作,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领导2次陪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领导到开远市调研工业博物馆建设,对开远发电厂旧址保护利用等作出部署安排。2020年6月30日,副州长何民率队到省文物局专题汇报开远发电厂旧址修缮、开远长虹桥监测系统立项及开远发电厂旧址展示利用工作。2020年7月31日经网络平台质询省、州专家,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审通过了开远发电厂旧址修缮工程(一期)立项项目,现已通知开远市启动编撰制开远发电厂旧址修缮勘察设计(一期)方案。
四、协作配合,项目拉动,推进开远工业博物馆建设。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带队到滇南电力公司,就贯彻落实陈豪书记指示进行了座谈,对开远发电厂旧址产权移交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初步共识。省文物局调研开远发电厂旧址,同意将开远发电厂旧址文化旅游提升改造项目列入“十四”规划。州文物局调剂出部分资金对开远发电厂旧址进行了环境卫生清理。目前,正在指导开远市有计划地开展文化旅游提升改造方案制定和相关展示利用、消防安防立项计划书制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州政府领导下,配合州发改委、州工信委等部门,以开远发电厂旧址博物馆建设为中心,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做好开远工业博物馆群的建设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龙海,联系电话:133126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