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0431-1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红河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的续办续复
罗丽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弥勒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第148号建议,已于2016年5月转交我局研究处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弥勒市委、市政府“大手笔、大投入”实施推进红河水乡城市旅游综合体、红河东风韵庄园旅游文化综合项目、太平湖森林公园等建设,其中,把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演场所等文化配套设施纳入红河水乡城市旅游综合体项目规划一并建设,我们认为十分科学合理,符合弥勒发展的实际。近年来,弥勒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强势推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现代服务水平也显著提升,为打造国际化现代旅游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其中,弥勒市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览馆于2017年开工建设,总投资计划1.2亿元,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进入装修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实地调研指导,对功能设施布局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见建议。针对3个新馆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除了市委、市政府想方设法自筹外,在州级财政无力给予支持的情况下,州、市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也积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请示汇报,争取得到相关项目资金支持。2018年争取到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补助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今年5月以来,州、市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又紧紧抓住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机遇,一方面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的沟通联系,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州发改部门抓紧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力争把3个新馆建设纳入新增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进一步解决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目前,弥勒市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经由州发改委上报省发改委列为2021年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将得到一定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可以解决部分缺口资金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州公共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许华军,联系电话:3055390)